北川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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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天生贺24h/10h】飞过麦田

*修订版,少天十八岁生日快乐!

*本文黄少天中心向,无CP,蓝雨众人客串

*艾特上一棒9h @安琳「主混全职」  下一棒11h @扶柒 

 

《飞过麦田》

 

黄少天拎着一只编织筐,哼着歌从村长家走出来。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找人炫耀一下,他果然就是天生人缘好,特别讨人喜欢,阿姨们给了他好多东西呢!

 

然后他就看见郑轩站在大马路上指指点点的,黄少天有点奇怪,然而当他看清这人面前的东西是什么的时候,他急忙喊了一声:“郑轩,你别惹它!”

 

郑轩被他这一声给吓到了,结果他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面前那只小动物——那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眼神犀利的像是死了十几个情缘的大白鹅。

 

大白鹅惊叫一声,扑棱棱地跳起来,一副蓄势待发准备报仇的模样。

 

黄少天冲过去拉起郑轩,拔腿就跑:“你想被它咬吗?!”

 

郑轩边跑边气喘吁吁地问黄少天:“黄少,鹅还会咬人?”

 

面对郑轩的不解,黄少天冷笑一声:“愚蠢的土拨鼠,你知道鹅的战斗力有多强吗?你不可以小瞧鹅的战斗力你知道吗!有个游戏就曾经因为一只鹅,两个阵营大战了好几天!”

 

他俩这边跑着,身后那大白鹅依然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仿佛不咬到他们其中的一人就不会善罢甘休一样。专心逃跑的俩人连从卢瀚文和喻文州身旁路过都丝毫没有察觉。

 

“队长,黄少和郑轩前辈在做什么啊。”卢瀚文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有只鹅在追他们?”

 

“夕阳下的奔跑,那是他们逝去的青春。”喻文州面不改色地说道。然后他扭头看向徐景熙:“景熙,你快去找只凶猛的恶犬去帮少天和郑轩解围。”

 

徐景熙眉头一皱:“恶犬……”这个录制节目的小山村里有恶犬吗?等等,他好像记得宋晓说村长家养了一只土狗,让他去看看。

 

当徐景熙看到那只土狗的时候,他惊呆了,因为那是一只小土狗。村长女儿说,狗狗还不到一岁。徐景熙折合人类年龄算了一下,啊,好一只正天真的小土狗!

 

它打得过那大白鹅吗?徐景熙深表怀疑。

 

他在黄少天和郑轩又跑回来的时候,放出了那只小土狗。

 

答案是,当然打不过。

 

于是场面变成了黄少天郑轩和小土狗一起被大白鹅追杀,一路狂奔,一骑红尘妃子笑……哦不,没有妃子,蓝雨没有女孩子,只有大白鹅的愤怒。

 

卢瀚文不解地问喻文州:“队长,所以黄少和郑轩前辈为什么和小狗狗一起跑啊,那你让景熙哥找狗狗来有什么用?”

 

喻文州深沉地咳嗽了一声:“夕阳下的奔跑……小卢快去找村长,郑轩要跑不动了!”

 

村长最后在麦田边上逮到了那只大白鹅。彼时黄少天和郑轩还能再跑一会,小土狗可就惨了,它窝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看着大白鹅一步一步地逼近过来,凄惨地汪汪叫着,叫得黄少天只觉怀疑人生:他堂堂剑圣,为什么会待在这个充满乡村爱情气息的地方?

 

原因很简单,蓝雨在这个无事的夏休期接了一档真人秀节目,要求他们去某个偏僻的小山村体验为期三天的乡村生活。

 

黄少天看了看满脸写着“劫后余生”的郑轩,回头望向一望无际的绿色麦田。夏季的麦田还在茁壮成长,不似秋天金灿灿一片,这是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绿色,如果站在高处,也许会有一种底下是软绵绵的青翠草地的错觉。

 

躺下去兴许会很柔软,但一定会被村民打死,毕竟这不是草地,是粮食。

 

黄少天对卢瀚文叮嘱道:“如果你要靠近麦田,记得喷点花露水。它太高了,容易藏一些虫子。”

 

郑轩喘着粗气问黄少天:“黄少,我刚才就想问你了,你怎么对鹅的情况这么了解啊,你是不是被鹅咬过?”

 

匆匆赶来的李远与宋晓面面相觑,倒是卢瀚文好奇地说道:“是啊,还有麦田的事情,感觉黄少也知道的很清楚诶!”

 

黄少天怒视郑轩:“你才被鹅咬过!我只不过是以前在农村生活过两年而已,没被大白鹅咬过,我还没见过鹅追人吗?”

 

卢瀚文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哇,那黄少,你会爬树吗?”

 

黄少天洋洋得意地说道:“当然会,我还掏过鸟蛋呢,翻墙我也会。”

 

卢瀚文满脸兴奋:“好酷好酷!那黄少你会扭秧歌吗?”

 

黄少天:?

 

他心说这是什么鬼,他又不是东北人,扭什么秧歌唱什么二人转?山东快板天津相声他也不会!小卢这到底每天在网上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那黄少你还会什么啊?”宋晓问道。

 

喻文州忽然插话道:“他会舞剑,你们信吗?”

 

李远摇头道:“队长你编也要编的像一点嘛,虽然黄少是剑圣,可是那毕竟是游戏,现实生活里哪还有人舞剑啊。”

 

徐景熙灵光一闪,突然激动地说道:“有的啊,你们没看到在广场舞风靡全国以前,有好多大妈在广场上练太极吗?腰鼓、扇子虽然是多数,但总有一两个舞剑的,那是太极剑啊!”

 

“黄少,敢问你是哪位大师的传人,金庸还是古龙?”

 

黄少天郁闷地问喻文州:“队长你怎么知道我会舞剑啊,我记得我没跟别人说过这事,也就魏老大知道,难道是魏老大告诉你的?”

 

“是啊。”喻文州笑道,“魏队走之前跟我说,让我千万别得罪你,说你会舞剑,当心哪天惹毛了你,你直接拔剑砍人。”

 

黄少天听了有点不好意思,他当时正值中二时期,和魏琛也不是没有发生过矛盾。大约是某次吵起来的时候不小心威胁过自家队长,所以被魏琛拿出去当笑话给讲了。不过他的确是会舞剑,虽然是外人看起来软绵绵的太极剑吧,不过好歹也算是一项才艺。

 

郑轩恍然道:“那下次联盟有什么文艺节目就让黄少舞剑。”

 

“黄少你那把剑叫什么名字啊?”卢瀚文问道,“名字像冰雨一样酷吗?”

 

黄少天摇头,故作深沉道:“冰雨那是系统生成的名字,这是要看运气的,碰巧了呢就很好听,碰不巧的话就跟杜明那个冰渣,好像是这名吧,反正会奇奇怪怪的。我的剑,当然是我自己取的名——”

 

众人竖起耳朵,屏住呼吸洗耳恭听。

 

“它就叫:‘黄少天的剑’。”黄少天说道。

 

安静了几秒之后,徐景熙噗嗤一声先笑了出来,他吐槽说这什么取名风格啊,过于自信了吧,起名字都起得如此自我中心。若是搁在古代,那黄少天一定是不怕自己不名扬天下,走哪都得让别人知道他名字的那种剑客。

 

倒是宋晓小声嘀咕说,他想到了有个电影叫《三少爷的剑》。

 

“黄公子的剑。”喻文州很捧场地点评道。

 

黄少天哼了一声。他那时候也就十岁,在农村小学里念书,可能还在玩泥巴——嗯,真的是在玩泥巴,他喜欢把水浇在泥土上,等到它有些湿润之后去捏各种各样的形状,最厉害的一次是捏了个小型的简陋四合院,他玩着泥巴觉得自己捏的其实是他的梦。

 

大城市是什么样子?大概只有被爸妈接到大城市的时候,他才会知道吧。电视里演的北京,都有这种复古的四合院。

 

他确实对自己充满自信,老大爷教他舞剑的时候,赠他一把太极剑,让他起个名字。黄少天当场就表示那还不简单吗?当然是叫“黄少天的剑”了。

 

老人家笑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谦虚,黄少天对此理直气壮地说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难道这把剑还会因为我而感到耻辱吗?”

 

当然没有,从来没有任何一把剑会因为落在黄少天的手里而感到丢人。无论是那被他舞的虎虎生风,刚猛的完全不像太极的“黄少天的剑”,还是他在荣耀里作为剑圣使用的赫赫有名的“冰雨”,甚至是开的马甲号时使用的劣质小光剑——所有的剑在他的手里,都能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因为他是当之无愧的,独一无二的妖刀黄少天。

 

他以前没有想过去大城市,因为在农村就挺快乐的,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每个季节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要做。不像如今生活在城市里,除了穿衣服能感觉到季节的变换,千篇一律的生活真没什么好期待的,难怪每天等在地铁站的人都是一脸的疲惫感,因为生活实在太无聊了。

 

还好他目前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新鲜感,因为每次的比赛都瞬息万变,存在着意料不到的情况,这会让比赛更加精彩,也让他的生活不至于十分乏味。

 

他啊,从小到大就做不来那种循规蹈矩的事。

 

黄少天在十二岁以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网游。虽然他知道村里那个盖了小楼房的哥们家里有电脑,但他没有兴趣,因为那还不如集齐干脆面的卡牌,炫耀谁是英雄的主人呢。也不如一起坐在席子上斗地主呢,你梅花我方块,虽然纸牌的边角都卷了起来,但每个少年的眼神都十分专心,嘻嘻哈哈,纯粹干净,那是他曾经没有被打扰过的青春期的前半段。

 

大城市会让人浮躁,他一来到大城市之后就被同学带去了网吧,从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黄少天想,幸亏他既有天赋又有运气,不然要是他游戏也打的不怎么样,找不到职业选手这条出路还自己沉沦堕落在游戏世界里,真的是要连累全家啊。

 

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他咬着一根狗尾巴草,有些吊儿郎当地想着。

 

但是村里这只大白鹅是真的不可爱。黄少天虽然没养过大白鹅,不过邻居大妈家有一只,平时看起来很乖,毛色也干净,白白净净的一只站在那里。就是眼神看着不怎么善良,似乎是是只高岭之鹅,高冷得很,难以近人。

 

然而某天隔壁邻居家来了个小偷,那小偷被大白鹅咬住屁股痛得惨叫并且被追了几百米,那样的场景黄少天至今还记得。

 

夏夜的天空中繁星点点,那是被城市高楼大厦遮挡着的,被各种霓虹灯光所污染的夜空中看不到的星星。蚊虫嗡嗡地飞舞着,蝉鸣与青蛙呱呱的叫声回荡在麦田周围。

 

黄少天看着大白鹅凶猛的身影,觉得做只鹅还挺酷的,他下次舞剑的时候要是能拿出来这只鹅的凶猛劲,应该就像极了古代的盖世大侠吧?

 

农村现在还有瓦房,不过没达到电影里那种你骑着自行车还能从这个瓦房跃到那个瓦房的流畅地步,毕竟不是一片片绵延着的房子。现在大家都盖起了小楼房,最次的那也是平房,没有了坐瓦观星的快乐,但坐在平房的水泥上的感觉也还不错。

 

少年时的黄少天喷了花露水爬着梯子上了平房,他抱着“黄少天的剑”,坐在边上看远处的麦田。晚风吹过晃起一片,晃晃荡荡的像是在跳动作一致的集体舞,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心里忽然有一个想法——

 

要是能飞过麦田就好啦!

 

因为麦田不全是他家的,所以黄少天就算会在金灿灿的时节去地里帮忙,但也从来没有走到过麦田的尽头。他读的小学在另一个方向,除非他绕路,不然他永远看到的都是面前这块近在咫尺的麦田,他不知道它的尽头是什么。

 

他不想走过去,因为他总觉得那会是一种非常幼稚的行为。黄少天想,说不定他哪天学会了御剑飞行、凌波微步,可以直接踩着麦浪飞过去,到时候他就能知道尽头是什么了。

 

他问过爷爷奶奶,奶奶说,麦田的尽头是大城市,是爸爸妈妈打工的地方。

 

黄少天觉得不容易,去大城市坐车可麻烦了,因为村里修的路被夏天的大雨给淹坏了,所以公交车很不好走,大家都要绕过麦田去小车站等车。爸爸妈妈也是这样,虽然他没有去送过他们,但他听别人提起过。

 

要是能飞过麦田就好了,多省事呀。

 

他想大喊一声,我要飞过麦田,但现在是深夜,如果喊这么一嗓子无异于半夜三更敲了个锣,会被邻居骂死。黄少天悻悻地按下这个想法,他想,总有一天他要喊这么一嗓子。

 

“完了完了,摄影师摄像头一直开着,咱们今天被大白鹅追的傻样,都要上电视了。”郑轩奄奄一息地说道,他觉得他的面子要丢没了。

 

李远善意地提醒他:“你现在说的话,也能上电视哦。”

 

宋晓善意地提醒他:“而且你这句话也cue了黄少,黄少可没觉得被追的时候很傻。”

 

喻文州善意地笑了笑:“郑轩,下次不要靠近大白鹅,好奇心害死猫。”

 

郑轩嘀嘀咕咕道:“我连枪林弹雨都不怕,怎么就怕大白鹅呢。”

 

黄少天听到之后哈哈一笑:“郑轩你醒醒,游戏和现实别弄混了!你手里可没有弹药专家的枪匣,赤手空拳真的连只鹅都不如。”

 

郑轩抗议道:“我可以吃鹅,只要我吃了它,它就不能如此嚣张了。”

 

黄少天怔了怔。说起来,邻居家那只勇敢的大白鹅后来怎么样了?应该没有被吃掉吧。毕竟它保卫了主人家的安全,大概能得个善终。

 

卢瀚文作为少年人,有着旺盛的好奇心,他自由自在的把少年欢脱的本性尽情地展现了出来,可惜他选中的对象没有一个领情的。他看到可爱的小羊羔想摸摸,结果羊对他特别凶地咩了一声,他看到可爱的小猫咪想摸摸,结果猫对他特别凶地喵了一声,反正一点也没讨到好。

 

小少年无比郁闷:“黄少,为什么它们都不喜欢我啊。”

 

黄少天摸摸他的头,说道:“大概因为你不会飞。”

 

卢瀚文:啊?

 

黄少天笑了:“欺软怕硬呗,你看我的。”

 

他狠狠地瞪了那只羊一眼,小羊羔吓得缩了缩头,然后黄少天拽着卢瀚文的手摸了上去,小羊羔虽然身子僵了僵,但真的没动。至于那只橘猫,黄少天不想和猫一起玩,因为隔壁微草吉祥物就是猫。

 

黄少天其实很羡慕猫,因为小猫身姿灵巧,斜着墙都能爬过去,堪称是飞檐走壁。虽然他没亲眼见过,但年少时他一直以为,猫是可以做到飞过麦田的。

 

不过眼前这只橘猫就算了吧,它看起来很重,应该飞不动。

 

在农村他们得到了非常热情的款待,午餐是一众大宅男用自己收集的材料自己做的午饭,味道黄少天已经不想回忆。但晚饭是村民们很热情地请他们去吃的,尽管对方并不知道电竞选手是个啥职业,也不知道荣耀是个啥游戏,只知道这是群大城市有高工资很厉害的年轻人,被摄像机拍着能上电视。

 

辍学打游戏这种事情,黄少天当初对家长也不敢去提,他怕游戏打不成,先让家长打了。但是好在家长开明,虽然爸妈当时对这个职业前景也没什么希望,却同意他去了训练营。

 

还好他借着荣耀发展的东风,没有辜负家人的期望。

 

在吃饭之前,黄少天哼着歌坐到平房上。他没有选择住在村长家的三层小楼,而是住在了一家还保留着平房建筑的村民家,为的就是爬到房顶去看星星,虽然夜幕还没有降临,一切为时尚早。

 

他又看到了远处一望无际的麦田,在风吹过时会卷起麦浪,像他见过的大海一样。

 

最终年少的他没有飞过麦田。在爸妈接他去城市念书的时候,黄少天只带走了他那把“黄少天的剑”,他没有从层层叠叠的绿色麦穗里穿过,他跟着爸妈绕过麦田,走到了麦田的尽头。

 

黄少天发现,原来麦田的尽头不是大城市。他站在尽头还远看不到大城市,只能看到远处的山罩着雾气,用贾岛的诗句感叹一句,这就是云深不知处啊。

 

麦田的尽头是一条修得极好的大马路,会有公交车慢慢开过来,带着等在车站的人们走向大城市,走向下一个逐梦点。

 

他告别泥巴捏成的四合院,告别星空,告别蝉鸣蛙叫爬树爬墙,告别邻居家的大白鹅小羊羔还有猫猫狗狗,告别练剑的师父,他带着黄少天的剑,劈开了荣耀与荆棘,手中未开刃的普通太极剑最终蜕变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冰雨。

 

少年终究成为剑圣。

 

夏天天黑得很晚,太阳照在天边暖红了云彩,红黄橙相间隔的像极了荣耀里女孩子们爱用的“乡村黄昏”什么的地图,确实是乡村美景。

 

有几个小孩子在路上跑来跑去的,黄少天觉得喻文州说得还真对,夕阳下的奔跑,可不就是他逝去的前半段青春吗?虽然说出去也没人信。

 

黄少天曾经想偷一只蝉或者偷一只蛙,最差是偷只鸟蛋,最好是偷了邻居家的大白鹅。总归他想带个什么去城市里做念想,只有一把剑,实在不太酷。

 

然而他最终只来得及带走了一支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脱落到地上的麦穗,黄少天想,其实它和狗尾巴草也没什么区别。他衔着麦穗来到了城市,后来把它夹到了书里,至于是哪本书,他不记得了,总归和“黄少天的剑”一样,已经束之高阁。

 

他还是想飞过麦田,因为他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最后一天离开的时候,黄少天去麦田旁边驻足了一会,摄像派了一个人跟着他,只见他站在麦田边上,忽然用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边大喊了一声。

 

“喂——我飞过去了!”

 

飞鸟被惊动,蝉鸣都窒了一瞬,黄少天得意洋洋的披着阳光走了回去。他冲远处的队友们挥了挥手,看着来送行的村民和小土狗,甚至还有那只凶猛的大白鹅,黄少天想,他最终还是飞过了麦田。

 

如果不飞过去,他绝对不会遇到这些让他珍惜终生的队友。

 

走的时候没有风再吹下麦穗,黄少天也当然不会闲着去摘人家好端端长着的麦穗。他大踏步地走了过去,心想,偷什么偷,他早已经偷了麦田上的一抹星光,放在自己冰雨的剑尖上了。

 

“飞过去了什么?你是在对飞鸟示威吗?”喻文州问他。

 

黄少天看看自己的好搭档,他回首对着麦田吹了个口哨,答非所问道:“等到退役之后我就把剑捡起来,每天早上早起去舞剑。”

 

二十几岁的黄少天飞过的是麦田,飞过的是十几岁时的他,想都没想过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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