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有暖

愿我赠你温暖,愿你所愿如愿。
任他们多漂亮,未及你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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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小天狼星x我】两次奔逃,一次他以为没有未来

*是给夏夏 @凤梨与夏柑 的生贺!!

*2.1w+一发完,HE,想不到吧我又写HP了~求留言!



《两次奔逃,一次他以为没有未来》

 

1.

 

1978年4月,复活节假期。

 

下午的天气阴沉沉的,带了点料峭的寒意,苏格兰的位置果然还是太靠北了。负责主持婚礼的约翰神父相当德高望重,据说他已经圆满祝福了999对新人,堪称教界丘比特——在神父微笑着说“主啊……”什么什么的时候,我开始走神。

 

好无聊。

 

对于不信奉上帝的人来说,这些台词实在令人昏昏欲睡。新郎一家人看起来挺高兴的,因为他们是非常虔诚的教徒,尤其是新郎的母亲,我看到她握着十字架念念有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正在通过此物和耶稣打电话。

 

嗯……也可能是在念某种神秘的咒语。

 

“你们是否都愿意为他们的结婚誓言作证?”神父按照惯例询问台下的客人们。

 

客人们露出微笑,我的耳边仿佛已经响起了他们齐声说“愿意”的声音——然而就在这时候,教堂的大门被猛然推开了。

 

诶?

 

迎面走进来了一位年轻小伙,令人印象深刻的气质,让我感觉眼前一亮。他戴着一副眼镜,黑色的头发乱乱的,似乎还有点湿润——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看来没有人认识这位不速之客,因为所有人看起来都很惊讶:这谁啊?

 

这人不是自己来的,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黑色的卷发,灰色的眼睛,看起来比他更为俊美,像位好莱坞的男演员——我的眼睛亮了又亮,不只是由于他好看,而是因为我预感到,似乎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即将发生……

 

见所有人都在看他们,更好看的那位环顾了一下教堂,神态轻松地点了点头,就好像演员对粉丝那样——算是打了个招呼。

 

“你们……”新郎一脸错愕。

 

“嘿,哥们,刚才我好像听到神父问了个问题?”戴眼镜的那位说道,“愿意为结婚誓言作证是吧?”

 

“是这样,叉子,看来我们来得正是时候。”另一个人说道。

 

我好奇地看着他们,奇怪的外号,奇怪的客人。

 

以及——

 

“好的,那我们不愿意作证。”名为“叉子”的客人说道。

 

奇怪的话。

 

不等神父颤抖着指出他们这是对主的不尊重,毕竟谁问他们了——这位客人说道:“新娘,你好!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认为你有权知道一件事。就在昨晚,在南边的贝利街的第二家酒吧,你的新郎抱着一个叫做索菲的女孩说,虽然他明天就要结婚了,但他还是爱着她……”

 

哇哦,好刺激,我睁大了眼睛,甚至想要吹个口哨。

 

“和他们的孩子!”

 

全场哗然。

 

2.

 

可怜的新娘,她可能会哭吧——那位没说话的卷发帅哥的脸上写着这样的表情,相较于他那一脸正义、愤愤不平的同伴,我觉得他看起来更像是过来陪朋友顺便看乐子的。

 

“不,这是污蔑!”面对质疑,新郎连忙说道,“而且亲爱的,你刚才已经说过‘我愿意’了……你要相信我!”

 

刚才那个“我愿意”的问话是,神父说:“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者任何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问题是这男的也没对新娘忠贞啊,怎么好意思说呢?

 

这人真双重标准!

 

卷发帅哥脸上的表情也充满了嫌弃,似乎是在嘲弄新郎的虚伪。

 

我赞同他,新郎确实很虚伪。

 

在新郎竭力辩解的时候,“叉子”推开想要把他拉走的宾客,嚷嚷着他有证据,新郎的父母脸色变得非常难看,说什么要报警,要起诉,总之教堂里一片混乱。不过混乱很快就被终结了,因为新娘抬起手,给了新郎一巴掌。

 

“是的,直至生命尽头。”新娘说道,“现在,我宣布你是死人了。”

 

卷发帅哥睁大了眼睛:“酷。”

 

新郎的母亲看起来想扑过来用十字架给新娘扎上一针,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摔了一跤,新郎的父亲指着新娘想要怒斥什么,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说不出来话。

 

于是新娘大步走下了台,然后高跟鞋不小心踩住了婚纱的一角,好在她及时站稳了,一脸镇定,仿佛无事发生。

 

“……”

 

卷发帅哥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小姐,需要帮忙吗?”

 

“谢谢,男孩们。”我说,“既然已经搞砸了婚礼,也许你们可以试着让场面更乱一点?只要不闹到警察来的情况就可以,我允许——”

 

一个小建议。

 

哦,是吗?原来我忘记说了……那就顺便一提吧,在这桩闹剧里,我扮演的并不是受邀坐在宾客席上的客人。

 

而是新娘本人。

 

3.

 

眼镜boy很高兴:“遵命,这位小姐,我最擅长这个了……”

 

也不知道他在这一瞬间做了什么,教堂里突然充满了灰白色的烟雾,不是着火的气息,也不像烟雾弹,我还听到他说什么“天呐,我阻止了一个女孩被社会渣滓欺骗,莉莉知道了肯定会夸我的……哦别担心,客人们,可以正常呼吸,它不是毒气,也不会睡着。”

 

——不,等等,我看不清走出去的方向了啊!

 

在视线受阻的时候,有人及时地拉住我了手腕,将我带离了教堂。

 

“感谢你的帮助,请往西边走,我的车停在那边!”我说。

 

“了解。但是——”卷发帅哥问道,“这位落跑新娘,我能顺便问一下,你是怎么看上这位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男士的吗?”

 

呵,是在说我眼光有问题?

 

“是这样的,”我说,“我是个FBI,我怀疑这位男士有大问题,需要进行调查。”

 

“什么是FBI?”

 

“美国特工……哦,这里是英国。”对不起重来,我纠正自己,“我口误了,其实我是一个MI6!”

 

“那又是什么——我懂了,你是在玩角色扮演?”他饶有兴趣地问道。

 

“这都被你发现了!”我惊呼,但气息不匀,“是的,我是演员。”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我一边拎着婚纱和他在小雨里狂奔,一边又为白色的婚纱裙摆沾上了些许泥点而感到些许无奈,看来让事情不再无聊的代价就是要花钱去洗婚纱——“对了,那位叉子先生!”我突然想起来正义使者有两个人,“你朋友呢?”

 

“他之前给我做了手势说他帮我们断后,放心,我们有集合的地点。”卷发帅哥说道,“那么演员小姐,你的车是哪辆?如果是小型车,那不如……”

 

他的话猛然顿住了:“你——”

 

“非礼勿视,视了也没关系。”我扬了扬手里的钥匙,走向一辆车,“你也放心,我的车绝对委屈不了你的身高。”

 

他没说话。

 

我偏头看过去,发现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啊。

 

“你成年了吗?”我问。

 

“当然。”他答得飞快。

 

真的吗?我觉得他要比我的第一印象更年轻一些,因为他长得太高了,我开始的时候下意识地以为他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呢。现在看来,他应该还没读大学,是个高中生。嘛,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毕竟婚纱和晚礼服一样,都没有能装东西的口袋——

 

所以我的钥匙在哪呢?

 

“那是假动作,钥匙在头纱下面。”我随口说道,“把它放在内衣里我嫌硌得慌。”

 

“……你有哪句话是真话吗?”少年又从容起来,斜了我一眼。

 

“有,比如关于钥匙那句话是假的。”我拉开车门,看到他的表情又僵住了,莫名地有点想吹口哨,“还有,我姓怀特。”

 

当然,如果他觉得这是我根据婚纱的颜色随口编的姓氏,那就是这样吧——“先不说这些了,帅哥,快来看我的骑士,他可不是甲壳虫那样的小可爱。”

 

“难怪你这么说。”卷发男孩怔了怔,语气不再像之前那样漫不经心,露出一个笑容,“我认识这个,吉普车……”他走到副驾,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安全带,然后你可以选个感兴趣的磁带播放。”我提醒他,“顺便,你的名字?”

 

“……西里斯。”他说,动作有点生疏,但顺利地系好了安全带,没给我帮忙的机会。

 

“真名?你‘认真的’吗?”我收回目光,开了个谐音梗的玩笑,“你刚才犹豫的时间像是在准备临时编一个名字。”

 

“不是认真的(Serious),是天狼星(Sirius)。”小天狼星转过来纠正我,然后发现我为了方便开车,把裙摆撩到了膝盖以上,于是迅速地挪开了视线,“……嗯,我确实有个好几个假名,比如威尔伯福斯,所罗门王,还有伊奥温!”说到最后的名字,他有点骄傲,“这个名字男女通用。”

 

“所以,你只是想对我说真名。”我看了一眼窗外,雨下得更大了,“名字很不错,一颗明亮的星星,我喜欢。”

 

“谢谢,我只是懒得说谎。”小天狼星说道,递给我一个磁带。

 

“很好,这点我也很欣赏。”我放好磁带,发动汽车,驶入了雨帘,“你知道吗?我原本打算喊你‘乔’呢,那个电影,罗马假日。”

 

小天狼星恍然道,笑了一声:“骑士……原来如此。”

 

“笑什么?”我没看他,但能想象出他笑起来的模样。

 

音乐开始播放,是披头士的《Let It Be(顺其自然)》,慢节拍,“披头士的最后一首单曲。”小天狼星点评道,“1970年的……”看起来常听的样子。

 

“顺其自然吧,安妮公主。”他靠到了座椅上,也不问我要去哪。

 

我眨了眨眼睛。

 

真是个人风格鲜明的安慰啊,假如他承认。

 

4.

 

似乎只有之前那片地区在下雨,因为随着汽车距离教堂越来越远,雨声也渐渐地弱了下来。如果运气不错的话,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天晴之后看到夕阳。

 

“小姐,你运气怎么样?”小天狼星闭着眼睛跟着磁带哼歌,懒洋洋的,不等我回答,自顾自地得出了答案,“参考你的前夫,想来是不太好。”

 

……这家伙。

 

“不算前夫。”我目视前方。

 

“哦,差点忘了你宣判的内容。”他揶揄道,“是亡夫。”

 

这话说的我们俩简直像个“死神”。

 

“我觉得吧,我运气挺好的。”在无人问津的乡村公路上,我逐渐放缓了车速,直至将车停下,这才偏过头来看他,“虽然我知道他是个烂人,但我可是遇到了你们俩帮忙——所以我觉得,等会一定能看到夕阳。”

 

小天狼星弯了弯嘴角:“听起来我和叉子像什么福……”他改了口,“像幸运药水。”又岔开话题,“所以你为什么突然把车停下来了?”

 

“我得换一身行头,这太不方便了。”我指了指后座的箱子,“还是说,你想让之后每个看到我们的人都投以注目礼,猜测咱们俩是不是在私奔?”

 

在教堂之外的场合身着婚纱,总会引起各式各样的猜测。当然,就他这个长相,我感觉没有这身衣服,也足以吸引路人的目光。

 

小天狼星还没来得及对“私奔”这个词做出什么评价,整个人突然僵了一瞬。他睁开眼睛,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回头看向窗外——我也看到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里出现了一只银色的鹿,像是雾凝结成的一般,非常梦幻。

 

“见鬼。”他嘀咕着,打开了车窗。

 

那只鹿发出了欢快的声音,和我之前在教堂里听到的眼镜boy的声音一模一样:“嘿大脚板,你猜我遇到谁了,是莉莉!她也来这边参加亲戚的婚礼……不多说了,我要去给那对新人送上诚挚的祝福,顺便好好学习一下麻瓜的婚礼流程,咱们明天见啊!”

 

鹿消失了。

 

车窗被摇了上去,雨声还在继续,车内变得异常安静。

 

小天狼星捋了捋头发,回头看我:“这个——”似乎是在想怎么解释。

 

“看来我不是公主。”我恍然道,“你们才是……从奥兰多迪士尼乐园逃出来的那种。不用花任何美金就能看到这样的场景,我赚了!”顺便叉子先生看起来真的很喜欢莉莉,因为他现在就开始研究婚礼流程,以备将来之需了。

 

小天狼星:?

 

“你不会觉得……奇怪或者害怕吗?”他问。

 

是有点奇怪,麻瓜这个词我没听过,像是什么暗语一样。

 

但我反问他:“你见过开吉普车的新娘吗?”

 

小天狼星怔了怔,又笑了一声:“哈,确实。”

 

是这样没错,还有什么比在新婚当天穿着婚纱开着越野车和陌生帅气少年逃婚,更让人觉得奇怪的呢?我连这个都可以接受,这种像童话故事里的才有的“魔法”之类的东西……倒也没太让我感觉有什么问题。

 

哦哦,我知道了,看来之前教堂里的烟雾,还有莫名摔倒的新郎的母亲,说不出话来的新郎的父亲,都是因为某种类似“魔法”的存在啊!

 

我这边在头脑风暴,小天狼星则是松了口气,似乎是放下了什么东西——我猜他原本想做点什么来着,不过我不打算追问。未知的力量固然让人感到畏惧,但坏人可不会在婚礼上揭穿渣男背地里的勾当,比起所谓的魔法,和出轨男才更让人心情糟糕。

 

“但你心情还不赖。”小天狼星说。

 

那是因为事情出现了转机,不用我自己制造的那种。

 

雨停了,小天狼星拉开车门走了下去,将车内留给我换衣服。等到我把婚纱和头纱一起收起来,换上一件波西米亚风的裙子,外搭风衣,以及套上运动鞋之后,我敲车窗想让他回来,小天狼星却指了指前方。

 

我疑惑地看了过去,然后微微怔住。

 

少年绕到了驾驶座旁边,他拉开我身侧的车门,声音有些轻快:“好吧,怀特小姐,看来我必须承认,你的运气相当不错。”

 

天边是橘色的彩霞和泛着金色的太阳,我们在雨过天晴后,看到了乡村公路上的日落。我从车上跳下来,和他一起靠在车身上,看向远方。风将长裙吹得呼呼作响,我捋了捋被风吹乱的长发,心想可惜上面大朵大朵图案都是印花,变不得真花。

 

然后我发出一声惊呼,眨了眨眼睛。

 

“算是赔礼,为你突然看到难以理解的东西。”小天狼星递给我一簇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兰花,大约是魔法,在我握住它的时候,他俯身在我耳边说道——

 

“安妮公主,开始你的‘苏格兰假日’吧。”

 

5.

 

吉普车追着夕阳又跑了一段路。

 

小天狼星解释说,刚才那只鹿是守护神,可以用来传递消息。我说这可真酷,巫师们的移动电话。“这可不是什么人都会的。”小天狼星说道,我以为他是想说这个东西难学,结果他告诉我说,那些心思不纯洁的坏人没办法拥有守护神。

 

听起来他也有守护神,那他怎么不给朋友回个消息呢?

 

“我可不是那种会打扰朋友约会的没眼力的笨蛋……”小天狼星笑着嘟哝了一句,不难听出他和叉子先生的关系很是亲昵。他变出来的那束兰花被我放在座位中间可以放杯子的地方,摇摇晃晃地跳舞,我觉得很有意思。

 

车是我租的,婚纱也是我租的,身旁和我约会的男伴——

 

“自愿的。”他哼了一声。

 

小天狼星又说,不会魔法的人看到了魔法是要被用遗忘咒的,“这是为了你们好……嗯,听起来是相当傲慢的说法。”他说,“不过确实能够避免一些普通人的认知崩塌。”

 

原来他之前是想消除我的记忆?

 

“无所谓,你可以等我们分开的时候再对我用。”我说,“我怕你不小心用岔了,我再忘了刚才发生的那桩事,又回去和那家伙结婚。”魔法这东西听起来还是太唯心了,感觉很容易出意外。

 

小天狼星表示,他的魔法水平精湛,不会有这种事发生的。再说了,如果真的发生这种错误——

 

“再带你逃一次就行了。”他说,听起来满不在乎。

 

我摇头叹气,唉,小朋友,最容易闯祸又不在意后果的年纪。我可不保证再来一次我会相信他,还是他笃定我会和一个帅哥私奔?

 

“都说了我成年了。”小天狼星不满地说道,然后思量起了我的后半句话,“嗯……大不了我就说我是来负责的,咱们俩有一段感情,但你忘了。”

 

得了吧,我随口说道,和他这种人交往过的事才没这么好忘。如果是我,我要告诉我的七个好朋友,我和一个帅气的巫师交往过,放心,我没吃毒苹果,他们也不是小矮人。

 

小天狼星问我几岁了,我让他猜,并且告诉他我之前在米兰学美术,快毕业了——至于是真话还是假话,交给他自己判断。总之,我觉得我应该比他年长,因为我有驾照,他没有。哦,他说骑飞天扫帚不需要考这玩意。

 

再次顺带一提,我没有觉得小朋友不好,意气风发的年纪是最迷人的时候,堪比食物的最佳赏味期。提到食物,我问他:“后备箱里有我今早做的三明治,你要吃吗?”

 

小天狼星总结说,这里有一个开吉普车来参加自己的婚礼,并且在早上还非常有闲情逸致地做了三明治的红头发新娘。

 

这么一讲我发现,我听起来就不像是去结婚的。

 

还有,他为什么要强调红头发?

 

“因为好看。”他说,听起来漫不经意,“比夕阳的颜色还深。”

 

很好,我变得独一无二了。

 

“谢谢,不过我希望你多夸一下三明治。”我再次停车,表示我用的沙拉酱也是自己做的,“小天狼星——你看那是什么?”

 

不得不说,我的运气相当不错,在夕阳还没有完全落下的时候,我们俩竟然在路边的田野里发现了一架废弃的钢琴。也不知道是谁丢在这里的,它的脚下已经长了青苔,上面有小鸟和蚂蚁在睡觉。才落过雨,琴身湿漉漉的,大约被淋得更坏了些。

 

“好可惜,我还有点想弹这架琴呢。”我说。

 

小天狼星没有对我会弹钢琴发表意见,而是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们的复活节是不是和神有关?”

 

我点头:“嗯。”虽然我不信这个。当然,我也不算什么唯物主义者,只是觉得信教没什么意思而已。

 

他又问:“神会给麻……给你们送礼物吗,就像‘圣诞老人’的故事那样?”

 

可能会吧?不然为什么新郎他妈妈那么钟爱十字架,我有点不确定,思绪忽然飘到了“赎罪券”上。这怎么不算是礼物呢,这可是送功德啊。

 

不过小天狼星又不用我回答了,他拿着一支被打磨的很光滑的木棍(也许那是法杖?),走到了那架钢琴旁边,对我招手:“我试着修一修,如果修好了——”

 

就当做是神送的礼物吗?我笑,他是什么神,爱与美之神?搞砸了教界丘比特约翰神父的第1000个主持的婚礼,这可不是爱神的作风。

 

“让我想想。”他说,然后背对着我,看起来在对钢琴做些什么。

 

如果是别人,我会觉得“神”这个称谓就很傲慢,它是一种凌驾在普通人之上的意志,把自己抬得太高当心出事。但小天狼星的长相堪比我在艺术馆里见到的古代雕塑,隔着展示玻璃都能吸引游客吻过去的类型,他比放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更具备人性,因为我见不到历经苦难的主,却能伸手碰到星星。

 

我宣布他是神。星星之神?麻瓜(似乎是形容不会魔法的人)之神?或者是我的——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忽然听到了小天狼星的笑声,以及音准无误的钢琴按键声,哆来咪法,直接顺过去按了一串,“看来我的修复咒语学得很不错……”不远处的少年人说道,“嘿,怀特小姐,别傻愣着了,快把三明治拿过来。”

 

钢琴的声音惊走了原本因为好奇在盯着他看的飞鸟,我看过去,发现他还给我变了个钢琴凳出来。

 

我猛地一拍手:“有了!”

 

“什么?”

 

钢琴是黑白键的,我又说我姓怀特,夜晚即将到来……黑白,灰,哦,他的眼睛是灰色的,我宣布他是灰色的神,游走于黑白世界,多自由!

 

听了我胡乱的推理,小天狼星说道:“灰色?也行吧。比黑色好些——大约是的。”有点意味不明。他咬了一口三明治,夸我的沙拉酱调的不错,而我这时候已经坐到他变出的钢琴凳上,回想起了自己比较熟悉的曲目,然后让手指跳跃起来。

 

我要弹轻妙的节奏,青春的活力,自由的飞鸟,他和我。

 

6.

 

这是我演奏过的最有趣的a小调钢琴协奏曲。

 

在吃完三明治之后,小天狼星让田野里的小草发出了各种乐器的声音,单簧管、双簧管,小提琴、大提琴,他本人则是摸出来了一个口琴,我们一起让音符在傍晚飞舞着。我猜他没听过我弹的这首曲子,但他非常顺利地加入了其中。

 

因为他也是自由的。

 

演奏结束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车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打开的——也许是他用魔法做到的,对,一切事情都能用魔法来解释。温度越来越低,我一拍脑袋,想起一件事,顿觉懊恼,车上还有相机,刚才应该让他给我录像或者拍照的,毕竟再也没有比在田野旁边弹废弃钢琴更有意思的演出了。

 

我咬着三明治,让他从汽水和啤酒里二选一,小天狼星诧异于我的车上什么都有,然后选了一罐啤酒。我说这是我全部的家当,他说你可真是有很多宝藏,包括那些磁带。

 

小天狼星问我要不要干杯,我说我喝汽水,酒驾什么的不安全。可能是年轻男孩的火气重,我感觉天气越来越冷,他却把衬衫的扣子解开了几颗,大约用魔法也会让人出汗吧。也可能他是觉得这样有点帅……嗯,确实,我不再看天边的星星,而是转过去看他,思绪又飘到了我的家当里,其实我还带了打火机和烟,好久没抽烟了。

 

“你的纹身不错。”我留意到了他锁骨处的图样。

 

“谢谢。”他看了看天边的星星,捏扁了易拉罐,“等一下去哪?”

 

我想想哦,前面是有个小镇来着——“小天狼星,你陪我去打耳洞吧!”我突然说道,“我要打好几个。”

 

小天狼星看我一眼,表情不意外,因为他戴了耳钉,可能他以为我是由于他戴耳钉才这么想的。但其实我很久之前就想打耳洞了,我摸了摸柔软的耳垂,跟他说自己一个人去打总觉得很痛,现在有他陪着,我就能放心了。

 

他不理解:“有什么区别?”因为他认为该痛的还是会痛。

 

“痛的时候看帅哥会比较赏心悦目。”我理直气壮。

 

“……”

 

于是汽车往小镇奔去,我们不再追夕阳,而是追星星。

 

小镇比我想象的还要热闹,原来是广场上在举行音乐派对。小天狼星从车窗探头看过去,说了句这和他去过的演唱会也差不多,我说不一样,这里更容易丢钱包,以及——

 

“更容易产生爱情。”我指了指里面跳着跳着就亲到了一起去的男男女女。

 

小天狼星把头转了回来,嘀咕:“爱情。”

 

“多美好啊。”我说。

 

“难以理解的东西。”他说,“詹姆——就是叉子。他和伊万斯,哦,就是他的莉莉。前几年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差,互看不顺眼,结果不知道怎么回事,某天他突然发疯,爱上了她,你可以想象我知道的时候多么意外……”

 

感觉莉莉是个很优秀的女孩。

 

“是,她成绩好,还是学生会主席,人也漂亮——”小天狼星看了我一眼。

 

嘁,我可不会问出“我和她谁漂亮”这种愚蠢的问题。

 

“但他不只是因为她漂亮才爱她的。”我判断道。

 

“我不是不能接受,就是觉得很奇怪。”小天狼星说道,“詹姆说那是一种吸引力,就像麻瓜的磁铁……见鬼,那这里的磁场确实挺紊乱的。”他指的是广场上的青年们,“喂,等等,你这是什么眼神?”

 

当然是看小朋友的眼神。

 

见小天狼星不服气,我笑了起来,跟他说我可比他懂多了,我交往过男朋友——不是这位亡夫,是别人。小天狼星皱着眉看我,似乎想象了一下,看起来有点难以接受我也会和某人像吸铁石一样黏在一起,我猜他又在质疑我的眼光。

 

“好吧,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找好了停车的地方,转过头来盯着他看,“其实我早知道新郎有问题,他骗了我的好朋友,我就是为了在婚礼上打他的脸才接近他的……我没有无中生友,是真的。”

 

“但你最后也没多打几次。”小天狼星说道,“你还说了‘我愿意’。”

 

“好好好。”我举手投降,“我也对你讲我愿意,我愿意,好了吧?你能打十个他,方方面面的,就此抵消。”

 

我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小天狼星替我找了个路人问了一下,问到了能打耳洞的地方外加一个女孩家的电话——他一脸无辜,因为这个是附赠的。

 

打耳洞的老板的速度很快,不久之后我就戴上了透明的耳钉。但我只打了一个,小天狼星问我,你不是要打好几个吗?至少要打一对吧,一边一个。

 

“因为你的止痛效果只限一个。”我说。

 

少年伸出手指,弹了一下我的额头。

 

“你干嘛?”我瞪他一眼。

 

“试试药效。”他笑,“嗯,真过期了。”

 

我没忍住,也笑了出来:“你还不如说你和我之间有磁铁呢!”

 

打耳洞的老板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在我们结束玩闹之后才说你们俩真是对般配的小情侣。我和小天狼星对视一眼,他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但又有点在意。我假装没听见,谢过了老板,然后踮起脚问小天狼星:“音乐派对?”

 

“走。”他说,刚才弹我额头的手拉住了我的手腕,我们朝着广场跑了过去,不久之后就由于他握的只是手腕,而被人群挤散了——小天狼星找到我的时候,我正靠着一面墙点烟,他的表情看起来又好气又好笑。

 

我能理解他觉得好笑,但不理解前者,因为这里只有偷钱包的小偷,可我是个大活人,总不至于出什么问题。

 

“这里还能产生‘爱情’!”他说,“刚才就有人想过来找你搭讪……”

 

那人呢?我探头,然后被他挡住。

 

“音乐比迷情剂还管用。”小天狼星摇头,“对了,你刚才把我撇开了,从来没有人——”

 

“你和别的女孩牵过手?”我问他。不像呀,他不是难以理解爱情吗?

 

小天狼星被噎住了:“……我对恋爱没兴趣。”少年的神情变得懊恼起来,像是输了面子一样,“这种事情不应该只看脸和氛围,要看灵魂的契合。”

 

原来不是不开窍,而是过于理想主义。

 

“同龄人的灵魂不合拍,那你考虑过姐姐类型的吗?”我问他,缓缓地吐出一口烟雾。其实我戒烟许久了,只是偶尔会来上一支,我对烟酒这些东西都没有瘾,只是调节情绪,在我觉得有趣的时候才会做。

 

“没有,非常遗憾,我的姐姐们是喜欢用鼻子看人的那种类型。”小天狼星看起来不反感烟味,而是因为我的问话露出了回忆的神色,“唯一一个我比较喜欢的堂姐,她和别人私奔了,好久没见到她了……”

 

“那个,你抽过烟吗?”我问他。既然他说他成年了,那我就信了啊,反正他酒都喝了,也不差这个尝试——我没有要带坏小孩的意思,他那一堆纹身已经足够叛逆了。

 

小天狼星说抽过,他在学校里和朋友偷偷试过,感觉不怎么样。

 

我说普通的烟草当然不怎么样,女士烟要好闻一些,但我严重怀疑他抽烟的方式可能也不太对,不如他试试我的烟——说这话的时候,路边有人弹木吉他,缓慢悠长的曲调,听起来是民谣,我看过去,又有点手痒。

 

“你还会弹吉他?”小天狼星敏锐地说道,“我觉得你更像是学音乐的,而不是美术。”

 

我说音乐和美术不分家,都是艺术,好吧,其实我是文学专业的,如果他想听和月亮有关的诗句,我能背十首——我掐了烟,跑过去和那个弹吉他的人聊了几句,然后成功地租到了他的吉他。他还给我们俩推荐了一个小酒馆,楼上有露台的那种,还能住宿。

 

坐在小酒馆的露台上,我拨动木吉他,哼唱挪威的民谣。远处的音乐派对还没有结束,烟花已经放了起来。一朵又一朵彩色的烟火在夜空中绽放,小天狼星靠在桌子上,托着脸看我,又不像是在看我,可能是已经有点微醺了,因为他又喝了点葡萄酒。灯光是米色的,烟火是璀璨的,而他年轻又漂亮,与我的邂逅是短暂的。

 

正是因为没有未来,当下的快乐就是永恒。

 

“我好像个吟游诗人。”我说。

 

“嗯?”他的目光逐渐聚焦,落在了我的眼睛上,很明显地走了神,“说起来……你之前还说要把你的烟给我试试。”

 

哦,我是说过这话。

 

“你今晚不打算开车了吧?”小天狼星说道。

 

我点头,有点晚了,开车是很累的,如果能住下当然很好——怎么,他的意思是想请我喝酒?事先声明,我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为了证明这句话,我喝了他的葡萄酒。

 

“你不是说你是学文学的吗?”他的问话也变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月亮的诗,十首?”

 

哎呀,别小瞧我。

 

我继续弹木吉他,然后吟诗:“嗯——哪个是金牛,哪个是天狼?”我将莎拉·特雷弗·蒂斯黛尔的《I Know The Stars》中的“天鹰座”改成了天狼座。

 

“月亮?”小天狼星看我,“这不是星星吗?”

 

我说你别打断我。全诗我是没办法背下来了,只记得一部分——

 

男人啊男人,目光啊目光,男人的奇思怪想……让我心明亮,害我好悲伤!

爱我不爱我,让我怎么说呢?

可他,爱我不爱我?

 

我把木吉他放到一边,问他怎么样。

 

“你在问谁呢?”小天狼星说。

 

我看向他,我们俩就这样对视着,距离渐渐地缩短。小天狼星嘀咕说了什么,我很喜欢他讲话的声音,不紧不慢的,游刃有余的,既有这个年纪的志得意满,又很从容,他是个有故事,但故事还有很长很长的内容要写的人。

 

“对了,我的烟。”我想起来,片刻之前我们在谈论这个,“你——”

 

“嗯。”他看着我,声音低了许多,“你教我。”

 

这就是吸引力,不一定是爱情,但足够让两个人靠近,我想,然后闭上了眼睛,尝到了酸甜的葡萄味——嗯?他什么时候还用了香水,在我打耳洞的时候买的吗?是葡萄柚的气息,可我没说过我喜欢甜的吧。

 

吻和夜色一样,逐渐加深。

 

……少年人果然是最佳赏味期。像火一样炽热,又似酒一样醇香,一杯又一杯而不知迷醉,即使他开始的时候小心翼翼,但本能让他无师自通。我年长几岁的经验在此刻约等于零,主动权交托出去,在远方的乐声中,我红色的发丝与他的黑色的卷发交缠到了一起。

 

假如我终将要遗忘这一切,那么我要记住这种快乐的感觉。

 

小天狼星说我不像有男朋友的样子,我说什么,我听不清——说起来,一想到婚礼的善后我就感觉有点麻烦,虽然比起我去揭穿他,这种私奔一样的结局更让新郎丢脸,挺划算的。如果有可能,我真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去一个没人的地方,谁也不认识我,这样就不用面对这些世俗的烦心事了。

 

“你真像一个谜语。”他若有所思,“不过我可以带你去。”

 

“那记得把我送回来。”我用手指朝着他心口开了一枪,走进了浴室。然而在他洗完澡之前我就睡着了,梦里有发光的星星。

 

7.

 

小天狼星醒来的时候喝到了热可可,我下楼买的。他打着哈欠跟我说早安,头发有些乱,领口敞开着,我感觉他这副模样也挺好看的,终于还是因为没忍住,吹了个口哨。

 

“……”

 

他的神情变得很微妙。

 

“对不起,我不应该调戏你。”我立刻认错。

 

“我看你才像是没成年。”小天狼星说,和我一起吃早餐,又讲我肯定不是学美术的,因为他发现我对墙上的挂画毫无兴趣。他还以为小画家(“只是学了美术。”我纠正他)会夸夸其谈,说一说画风和作者呢。

 

我说那是男人才爱吹嘘的,女孩们可不会这么喜欢教别人东西——好吧,其实我是学外语的,我精通四国语言,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我甚至是西班牙公主。”我说。

 

“不信,除非你说句意大利语。”他好整以暇地看我。

 

……不是,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关系是什么?但我想了想,还是讲了一句。小天狼星问我是什么意思,我说我在说他:“帅哥,你事好多!”

 

小天狼星挑眉,张口说了句我没听懂的外语。

 

我:?

 

“我刚才说了法语。”他强调道。

 

“很好,其实我只精通三国语言。”我把会法语这个选项踢了出去,面不改色。

 

今天小天狼星说要带我去没去过的地方,他说直到现在他的好朋友詹姆都没有再用守护神给他传消息,看来所谓的“明天见”估计是要变成“晚上再见”,所以他还有一整天的空闲时间可以陪我享受假期。

 

我喝着甜甜的热可可,心想这何尝不是一种婚假呢?

 

我们俩在小镇采购了一些东西,准备好了足够野餐的分量,又拜托了酒馆老板帮我们看着车,然后才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看他用魔法——“这个考试我一次性就过了。”小天狼星说道,“虽然只带过彼得,但你放心,肯定没问题。”

 

我说有问题也无所谓,人固有一死……

 

下一秒天旋地转,难以形容的不适笼罩了我,随机我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小镇上。我眨了眨眼睛,问他这是哪,“威尔士南部。”小天狼星说道,“你说要去没人认识你的地方,我第一反应就是这边,我去年在这里住了一个夏天。”

 

“你的手心有汗。”我突然说道,“你很紧张吗?”

 

“废话。”小天狼星说道,“幻影移形很容易出现分体的,尤其是带人的时候……我今天可是代替了你的‘骑士’,总不能让安妮公主出事吧?”

 

我花了一秒钟的时间意识到,他给自己的定位是我的吉普车。

 

于是我没忍住,直接笑了出来。

 

“我以为你很自信呢!”我说,“我都没听到你担心‘彼得’先生。”

 

“首先彼得不需要担心,其次,自信和紧张你并不冲突。”小天狼星说道,然后走出去没几步就被路边的小孩拉住了,让他给旁边的漂亮姐姐买支花——我以为他不会买呢,因为他自己就能变出来花给我。

 

不过小天狼星很爽快地买了,给我凑了一捧,相当照顾小朋友的生意。

 

“祝你们长长久久!”小朋友高兴地说道。

 

我看了一眼小天狼星,心想小朋友要失望咯,我们俩只是萍水相逢的二十四小时搭档,故事结束就要散场。

 

我们没有在镇上待上多久,因为目的地在山上。小天狼星说这边虽然也有麻瓜居住,不过巫师更多,到处都是魔法。魔法真的是万能的,他把我们的东西都缩小了,然后我们俩轻松登山——“我有一辆会飞的摩托。”他炫耀道,“停在教堂那边了,我一开始想着如果你的车是小型车,我们就坐那个走。”

 

很好,帅哥,纹身,摩托……刻板印象又加深了。

 

“我有个疑问。”我说,“为什么我们不用你的魔法直接到山顶呢?”

 

“享受攀登的感觉?”小天狼星沉吟道,“生活是向上的,不要沮丧……好吧,我在胡扯。”他笑了起来,摆了摆手,“可能时间这样会变得慢一点,更方便我们打发时间。”

 

我们聊着天往山上走,各聊各的,即使有很多对方的名词不是很懂,但对话也在正常继续下去。比如他说他们魔法部的官员(政府?)有好多人尸位素餐,胆小怕事。我说最近总是出现各种意外伤亡,首相也给不出理由,英国真是不够安全,要不我还是回意大利好了。

 

然后我们又聊欧洲的特色甜品,我这里还有蜂蜜球,在复活节吃的——我试图证明我真的在意大利生活过。他给了我什么比比多味豆,我运气好,一口就尝到了桃子味的。

 

“我也觉得你出国比较好。”小天狼星赞同道,把话题跳了回去,“现在有个大坏人想要对麻瓜们下手,英国不安全。”

 

我说那就听他的,我今天回去就去买机票,把车和婚纱还了,带着我的家当连夜飞走——婚纱也不用送去洗了,他用了一个叫“清理一新”的魔法把它收拾的干干净净。

 

聊到这里的时候,野餐布已经铺好了,我教他唱意大利语的歌,他在玩我的相机。我们享受着最普通最麻瓜的生活,几乎没用魔法,但我突然想起来由于婚礼被搞砸了,我连婚纱照都没拍呢——“你得赔我一次。”我说。

 

小天狼星说可以是可以,但是婚纱在车里,车不在这个城市。

 

“没关系,我带了头纱。”我从包里把头纱拿了出来,三下五除二地把它戴到了头发上,“来一张合影?”

 

于是新娘是头纱搭波西米亚风的印花长裙,“新郎”穿着牛仔夹克——在昨天之前还毫无关系,根本不认识的两个人,拍了一张不伦不类的婚纱照。小天狼星说洗出来之后可以寄给他一张,我说好像不太行,今天之后我不是会忘记这一切了吗?

 

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一会,最后一起笑了出来。

 

“你真是明知故问。”他说。

 

“迷情剂,顾名思义,那是爱情药水吗?”我忽然问他,提到了昨晚他形容音乐的词。

 

他点头。

 

“看来你没中。”我凑过去,给了他一个桃子味道的吻,“你之前说的法语是什么?”

 

“先不告诉你。”小天狼星眯着眼睛说道,枕到了我的膝盖上,让我得以揉他柔软的头发。大自然是自由的,风,流水,小动物,还有云彩,一切的一切……我可以在山谷里大喊,这种感觉很有趣。但我又不知道喊点什么。

 

我感觉小天狼星也格外的自由,他说那是因为他去年夏天离家出走了。我说这也太酷了,他做了好多人这辈子都不敢做的事。

 

“你坐好。”我拍拍他,然后站了起来,对着山谷大喊:“愿我们——愿小天狼星——永远自由!”

 

我的声音回荡在山谷间,小天狼星含笑看着我。没有魔法,但这一刻镌刻在时间里,比恒星灿烂的岁月还要永久。

 

9.

 

无拘无束的时光是短暂的,我们在下午用魔法回到了先前停车的小镇,谢过老板之后开车离开。在开车路过昨日的田野时,小天狼星打开了车窗吹风,于是车内磁带的声音飘了出去,飘到了钢琴上,也飘到了新立起来的稻草人身上,有小鸟扑棱着翅膀回应我们。

 

兰花仍旧在摇摇晃晃。

 

小天狼星陪我把租的车和婚纱都还了,我们漫步在街道上,他带我去见他的摩托。然后他忽然说我昨晚说梦话了,提到了爸爸妈妈。

 

我怔了怔,说哦,其实我回英国就是因为他们去世了,只是消息得知的太晚,葬礼已经结束……我觉得生活好没意思,就想把什么都体验一下,包括和不怎么样的相亲对象结婚,替朋友出气(“放心,没有登记。”)——“然后呢?”他问我。

 

“什么?”

 

“现在,你觉得生活有意思吗?”小天狼星问道。

 

我想了想,回答他。

 

其实我之前就回答过了,就是说的那句意大利语。

 

——“你在的时候,就很有意思。”我笑着告诉他。

 

我的家当里有很多东西是租来的,因为我在英国没有家了,我待不了很久。我对别人讲的十句话里有八句话是假的,但也有真的——

 

“比如你真的姓怀特,并且在米兰读过书。”小天狼星说道,“你的项链吊坠上写了White。另外浪漫这个词会让我想到法国和意大利,但你听不懂法语……”

 

我说他好敏锐,好聪明,虽然有赌的成分。

 

“其实我是意大利公主。”我说。

 

“意大利没有王室了吧?”他问。

 

“所以我流落民间。”我点头,“骑士,辛苦你一天的陪伴。”

 

已经到了临别的时刻,小天狼星说,这时候我们应该互送礼物。我说哎呀,我可没想起来买——他是什么时候给我买了礼物?

 

少年洋洋得意地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原来是一只银色的耳钉,小巧的,是熠熠生辉的星星。

 

“昨晚你睡着后我去买的。”他说,“我的礼物呢?”

 

我想了想,把我的项链摘下来给他戴上了。

 

“……可以吗?”索要礼物的人反而变得有些迟疑。

 

他猜的很对,这是父母留给我的东西,但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而他还会留在这里,那就让它陪着他吧,我说。然后我亲吻了一下吊坠,得寸进尺道:“小天狼星,你能对我保证,你会一直戴着它吗?”

 

他看着我,灰色的眼睛像有雾的天空,但又有什么明亮的东西划过去了,也许是。

 

“里面是你的照片吗?”他问。

 

“我小时候的。”我说,“绝对不会影响你找女朋友,你可以说……嗯,这是你小妹妹的照片?”相对年长的姐姐变成了小妹妹,我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反正不会有之后了,我们的浪漫邂逅只此一天,怎样都好。

 

小天狼星也笑了出来。

 

“先生,现在你可以对我用遗忘魔咒了。”我闭上了眼睛,“对了,不要让我忘记我现在是准备买机票离开哦。”

 

片刻之后,我发现我的记忆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周围安静的有点过分——小天狼星在搞什么?不是他说要消除不会魔法的人的记忆吗?

 

我疑惑地睁开眼睛。

 

一个吻迎了上来。

 

“……魔咒?”我眨了眨眼睛,问他。

 

“魔咒。”小天狼星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骗人,这分明是离别吻,是加深记忆的魔咒——难怪他说我明知故问,看来他早在昨天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不去抹掉我的记忆。是因为我要出国,我们不会再见到了,所以这样的记忆无关紧要吗?还是因为——

 

“你讲了那么多骗人的话,总该我说一次了。”不屑于说谎的少年眨了眨眼睛,比我更理所当然,“好了,安妮公主……不,怀特小姐。”

 

“祝你自由。”

 

——我抬起头,看到了飞鸟与太阳,天空是湛蓝的,今天是个相当好的天气。我的婚假结束了,我不再是新娘,但我觉得,这一天比过往的二十年都有趣多了!

 

“嗯!顺其自然。”我说,然后在心底决定明天就开始学法语。

 

10.

 

1994年……6月?大概是。小天狼星·布莱克有些分不清时间了,他在变成狗的时候有听到过学生们要准备期末考的消息,而他最近都没来得及看报纸,所以大约是这个时间,一个由春转入夏天的时节。

 

詹姆和莉莉的儿子哈利,以及聪明的小女巫格兰杰,两个小巫师为他创造出了逃离霍格沃茨的机会。虽然彼得那家伙不知所踪,他未能给詹姆和莉莉报仇,但哈利和莱姆斯愿意相信他这一点,仍旧让小天狼星感到非常欣慰。

 

在离开之前,在前往谁也认不出他的地方躲藏之前……他该去戈德里克山谷,趁着日出还没到来,祭拜一下詹姆和莉莉。快十三年了,他一直都没有机会去看到他们的墓碑,因为他认为他有罪。等到他藏起来,又不知道何时能看到,所以他要去见他们。

 

在山谷里的某处停下之后,小天狼星安置好了巴克比克,让它暂时隐蔽在一个山洞里。为了避免被认出来,他变成狗,这才开始快速地奔跑,朝着他在学生时代最为熟悉的街区跑去……他离家出走之后的夏天就住在这里,后面也经常来拜访詹姆的父母。在更早之前,那时候还有莱姆斯在,当然,还有那个他现在最痛恨的彼得……他们在假期常来这座山谷。

 

一想到以前的朋友们,想到他最自由的学生时代,小天狼星就感到心痛……当然,他不会流泪,他流不出眼泪。摄魂怪带走了太多,带走了他的快乐,也带走了他流泪的能力。流泪也需要饱满的情绪……他的心是空的。

 

他跑进了墓园,日出的时刻到了,金色的光泽染上了天边的云。

 

小天狼星仰头看太阳,发现有人比他到来得更早——他非常庆幸于自己是以狗的形象现身,而非是人类,不然别说他是被通缉的人了,就他那副邋里邋遢、未经收拾的模样也足以引起麻瓜们的警觉。

 

那是一个女人,她正在祭拜别人,放下的花束是兰花。她有着红色的头发,有一只耳朵上缀着银色的耳钉,反射着些微的光。

 

小天狼星被晃到了眼睛,他突然停了下来,即使他现在只是一只狗,不用担心被认出。

 

……他惊觉,他认识她。

 

是安妮公主,是怀特小姐……她怎么会在这里?!

 

这位和他曾经有过一段浪漫奇缘的女孩看起来过得相当不错,她穿着得体的衣服,外貌竟然没有太多的变化,看起来仍是二十几岁的模样。小天狼星想,他一直知道她是个很有趣的麻瓜女孩,像她这样的人无论在哪里应该都能过得很快乐,很精彩。只是,他没想到她会回国,而他们俩的处境恰好颠倒了。

 

那时候他以为她险些要步入一段不幸的婚姻,失去自由,而他因为离家出走,自由自在。如今,他是逃犯,她——

 

他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又想起来他现在是狗,他没跟她提过他的守护神,更没说过阿尼马格斯相关的内容,她不可能认出他的。

 

小天狼星微微松了口气,却在下一秒由于两个人的对视,再度绷紧了身体。

 

怀特——她真的姓这个,他知道。被他守护了一日的公主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他,然后忽然开口了。

 

“布莱克。”她说,“小天狼星·布莱克?”

 

……见鬼!

 

小天狼星转头狂奔。

 

他当初根本没和她说过他姓什么——就算她在麻瓜报纸上看过他的新闻,还在时隔多年后凭借一张照片认出了他,那她也绝对不会把他这只狗联系起来吧?

 

他长得又不像狗……

 

等等,所以她在祭拜什么人?

 

小天狼星奔跑的速度慢了下来,他听到了来自身后的呼喊:“等一下——我知道你不是——”她不敢大声喊他的名字,怕把别人引过来,“我当初,给你们校长写过信——”

 

他停下了脚步。

 

没来由的直觉在心底涌现。

 

他想,她祭拜的人一定就是詹姆和莉莉。

 

——即使当初他没有告诉过她,他们野餐的地方是戈德里克山谷。

 

公主比骑士想象中更聪明。

 

11.

 

有些可悲,小天狼星想。

 

在彼得诬陷他出卖了朋友,并且残忍地杀害了数名麻瓜的这件旧事上——在彼得亲口承认错误之前,唯一相信他的人是一个麻瓜。

 

而且只有她。

 

小天狼星变回了人形,他仍是警觉的。在她的陪同下,他见过了詹姆和莉莉,然后告诉她,这里不能久留。

 

他们都长大了,懂的东西也变多了——她问他,幻影移形是只能去过的地方吧?他现在有魔杖吗?能不能移动到她指定的某个地方的附近呢?小天狼星惊觉,在分开的很多年里,怀特小姐对魔法世界的了解增加了好多好多,她真的变成了从那个什么乐园逃出来的公主,而且越来越像。

 

“我租了个别墅,就在附近。”她图穷匕见,说出了她的目的,“你是怎么来的?我想暂时请你去我家。”

 

她想收留他。

 

小天狼星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也许是破罐子破摔了吧,他竟然带着她见过了巴克比克,然后一起飞到了那个别墅。

 

怀特小姐撵他去洗澡,他照做了,皮肤在接触到热水的时候,浑身的毛孔舒张开来,他打了个哆嗦,身上的寒意消散了许多……热水从脸上滑落,是花洒替他流的眼泪。她的洗发水和沐浴露都是桃子味的,小天狼星洗完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闻到了食物热乎乎的香气,他又一次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在哪。

 

她好像是想让他过像人一样的生活。

 

怀特小姐在餐桌旁边发呆,她似乎是在看什么,表情很深情。

 

“你一直戴着。”她回头看他。

 

小天狼星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在说那个项链……虽然那时候他们的玩笑话里提到以后一些类似“下次”的事情,比如照片,他也没有真的对她用“一忘皆空”,但实际上,随着他们彼此的离开,两个人都知道的,那是他们心照不宣的答案——他们没有未来,他们的交集就只限于那次短暂而又浪漫的邂逅。

 

不会再有更多了。

 

至于那个项链……当初由于被冤枉抓进了阿兹卡班,小天狼星的魔杖被魔法部没收了,其他的东西也都被魔法部那群人收走处理掉了,检测之后才会还给他。但其实也没还过来什么,只有那个项链,因为是她送的,没有任何魔法属性,他说是麻瓜女友送的。

 

当时负责检查的人是先他一步毕业了好几年的博恩斯,是埃德加的妹妹,她还带着一点的人情味,和老巴蒂不一样。她把这个项链留给了他。

 

“不要辜负她的爱。”博恩斯说。

 

是吧,大概是,他想,在外人眼里,把童年照片留给他的“女友”……应该很爱他。

 

但实际上,比起她爱他,是他需要一些什么,他需要一个锚点,需要不让自己发疯,他要给詹姆和莉莉报仇,他相信自己的无辜,他要链接着外面……十几年来,他无数次亲吻过吊坠。这个项链一直是这样的存在,它提醒着他,他曾经拥有着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小天狼星·布莱克想要说话,又有些难以启齿。他原本就不是很懂什么是爱情,现在就更不懂了,经年累月下来,他对她的感情的确变得更深厚了,可更不像是爱情了。他们当初短暂的相遇,像是突然被碰撞到一起的两辆车一样,那样的碰撞所激起来的火花,是爱情吗?而他擅自把她作为一个念想,这又算是吗?

 

他有点想问她,你后来结婚了吗?但他觉得这很突兀,自作多情,虽然她还戴着耳钉,她的耳洞没有长回去,她的客厅里还摆着兰花。可是在墓园那里他就看到了,她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现在没了,她摘掉了。

 

然而戒指的痕迹依然存在。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哈利都已经那么大了,他暑假后四年级呢,连伏地魔都复活两回了,虽然魔法部还在装傻,和当初差不多,一样尸位素餐……但是,这么长的时间能够发生太多事情了,他站在什么立场上问她呢?他们可能都不算是朋友,哈哈。

 

不过,她给邓布利多写过信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当初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个爆炸案。”她说。

 

因为案件里死了很多人,麻瓜政府也要颁布让人信服的消息,所以他的照片上了报纸,好多人感叹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如此穷凶极恶,而她在看到的瞬间就意识到——这不可能。

 

小天狼星想说,没什么不可能的,彼得当初也是他们的好朋友……人心是最不可信也是最不可信的,就像她现在不应该请他进她的家一样,他是个很危险的人。

 

但如果,他只是说如果——倘若她真的在他洗澡的时候报警了,他在逃走后也会原谅她,因为她会去祭拜詹姆和莉莉。她能在某一瞬间相信过他,这就足够了,这很珍贵,他很感谢。

 

怀特小姐没有报警,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非常巧合的是,我在回到英国之后,刚好认识了一个在霍格沃茨读书的小朋友,韦斯莱家的。我和他聊了好多事,他答应帮我带信给你们的校长,一个很伟大的巫师。”怀特小姐说道,她托着脸看他吃饭,让他多吃点,“但不要噎到,小心……”

 

“嗯嗯,你放心,巴克比克我也喂过了,我知道它喜欢吃什么,我知道很多东西,很多很多。”然后她的声音沉了下来,“可是就算我知道很多……”

 

“但我距离你们的世界,还是太遥远了。”

 

因此她无法改变结果,无法左右判决,即使邓布利多对这件事将信将疑,可她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布莱克是无辜的,她无法……她不能。

 

她只是个过客。

 

她最多只能做到凭借他当初提到的话语,猜测小天狼星在离家出走后是住在詹姆家,所以他对那个山谷很熟悉,所以他带她去——然后她找到詹姆和莉莉的坟墓去祭拜他们,十几年来去了好多次。啊对,说起来,只和她有一面之缘的詹姆竟然真的和他当初提到的莉莉在一起了,真好啊……

 

顺带一提,这次她是提前去祭拜的,因为她又要离开英国了,这一次她甚至不会留在欧洲,她要去美国。

 

小天狼星忽然有点难以下咽,他想起来死去的朋友,又为活着的朋友而感到难过。

 

她曾经那样努力,明明他们俩也只有一面之缘。

 

“谢谢你。”他哑着嗓子说道。

 

“客气什么。”怀特小姐撑着脸看他,“说起来,我好像一直没和你说过我的名字……算了,这不重要。或许你还想来一支烟吗?我的漱口水也是桃子味的。”

 

奇怪的对话。

 

以及安抚意味的吻。

 

12.

 

他们聊了好多好多,聊詹姆和莉莉,聊过去,聊现在。怀特小姐又说,她要去美国,问他要不要去?小天狼星猛然意识到,他们的相遇是因为一次荒诞的奔逃,而今的重逢也是如此,仍旧是有人逃走,只不过换了人,换成了他。

 

他要进行真正的逃亡。

 

……美国吗?

 

小天狼星本来打算去南美或者非洲,总之远离英国。如果是去美国,不是不行,假如他和她一起生活……哪怕是短暂的几个月,也一定是幸福的,他有理由相信,或许他能够再次拥有充沛的感情,以及热泪盈眶的能力。

 

不过他知道,他迟早还是会因为挂念哈利回来。

 

还有彼得,那家伙还没抓到……以及伏地魔,这人能复活两回,说不定还能复活第三次……更重要的是,在詹姆和莉莉死后,他真的能够坦然地、心安理得地享受平静的生活吗?他们是被他害死的!是他的提议,是他错误的提议!

 

她期待的眼神渐渐地暗了下去:“我知道了。”

 

不,他不是这个意思……

 

“小天狼星,让我来帮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吧!巴克比克可以做你的翅膀,那我就来做你的幸运药水,把我的好运都给你。”怀特小姐眨了眨眼睛,“别惊讶,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是FBI。”

 

“你明明是MI6。”小天狼星下意识地纠正她。

 

她的眼睛又亮了起来:“这你都记得。”

 

是啊,这他都记得……小天狼星也有点惊讶。被摄魂怪带走的快乐的记忆,好像会因为和过去的人的重新接触,而慢慢苏醒过来一点,只有一点——但也好过那十二年。

 

“别管我是什么了,作为一个在新婚当天开吉普车的新娘,相信我,十几年来我也是有点人脉的。麻瓜和巫师都在找你是吧,巴克比克也因为体积而引人注目……”她露出了思索的神色,看起来正在帮他规划逃亡路线。

 

他想起了她那时候开车的模样,格外的专心,认真,而且迷人。

 

“就这样吧!”她轻快的声音响了起来,小天狼星回过神来,看她,却不防她突然伸出手,捧住了他的脸。

 

“对了,我忘了跟你解释戒指的事了。”怀特小姐认真地说道,“是这样的,那是我给自己的身份,我一直对外说老公死了,进监狱了,出国打工了,在做雇佣兵呢……哎呀,这不是连正经的婚纱照都没有吗?”她指了指另一张桌子上的一张合影,“照片我洗好了,是双份,你要带走一份吗?”

 

“……”

 

我可以吗?小天狼星在心底问自己,他感到茫然,他不知道有个麻瓜词汇是“创伤后应激障碍”,只是在心底挣扎。

 

他们一起点了一支烟,然后听她弹了一首钢琴曲。他睡着了,在她的沙发上,盖着她的毯子,他十几年来第一次那么安心地睡着了,他自己都很惊讶……但就像那一夜一样,在有着露台的小酒馆的楼上,她躺在他身边,身上有淡淡的葡萄柚香气。

 

她喜欢甜味的香水,很好闻,他拉着她跑出教堂的时候就闻到了,所以他猜她喜欢甜食,还试着买了一瓶同款。

 

小天狼星的梦里有山谷里的风,风吹掉了旅者的帽子,骄傲而自由。她仍是谜面丰富的谜语,而他始终是解谜的人。

 

13.

 

当初离开英国后,多年来我一直处于旅居状态,到什么地方就赚什么地方的钱,好像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托某位灰色的神的福,我无论是写书还是画画,或者是演奏,都赚到了不少钱,尤其是写书——读者总说我的故事很浪漫,能够感觉到岁月的永固。

 

我真是文学系的。

 

“我想,”我回答读者,“可能只是我更擅长在时间的追捕下逃跑。”

 

跳脱的风格也是我的写作特色。

 

来到美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天公寓附近的教堂在举办活动,有人在外面放了架钢琴在演奏,还有好多神职人员在分给路人们气球,我跑去要了一只,手里还抱着我刚从花店买的一盆兰花。

 

结果不知道是谁挤了我一下,我一个没拿稳,气球从我手中飞了出去,惊得我连忙对旁边的路人求助:“劳驾,帮我捞一下气球!”

 

在气球逃往天空之前,好心的路人替我拿住了它,我松了口气,然后怔住了。

 

“乔?”我眨了眨眼睛,没敢直呼他的名字,“你是来……帮我戴头纱的吗?”

 

小天狼星的状态好了太多,无论是外表还是精神方面,他是想通了吗?即使他之后依然会回英国,但他也会去试着热爱当下了吗?是的,我认为仇恨并不能支持一个人活着,只有爱才可以……他应该试着去爱些什么。

 

“其实,我一直以为这两次的奔逃里,有一次没有未来。”他说。

 

“哪一次?”我问他,是上一次吗?毕竟上一次分别后我就出国了,然后我们很多年都没再见到,后来的相逢也只是巧合。

 

小天狼星摇了摇。

 

“不,是这一次。”

 

我睁大了眼睛。

 

……所以上一次,他期待过未来?

 

14.

 

在和我分别后,小天狼星想起来一件事,但他没说。英国姓怀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麻瓜和巫师皆有,他在拿到我的照片后,结合我所说的话以及不久之前发生的新闻,找到了一张报纸,发现了我所不知道的事——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并非麻瓜,而是个哑炮。

 

我的父母,也就是怀特夫妇,他们都是毕业于霍格沃茨的巫师,同时也是凤凰社的成员。小天狼星听说过他们有个孩子,但没人见过那个小孩,他也就不知道她其实比他还要大上几岁……因为他们发现女儿没有魔法天赋,所以把魔法这件事瞒得密不透风,一直没有告诉过她,还把她送去外国上学了。

 

我是因为父母被伏地魔所害才回来的,这也或许是邓布利多会给我回信的原因……难怪我在之后能够知道很多关于魔法世界的事情,我恍然大悟。

 

小天狼星说,在分开之后,他有想过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可那时我已经去了国外,他不知道我去了哪里,虽然可以让猫头鹰满世界找我……但是,这么高调的事情还是算了吧,他可以等到伏地魔死后再告诉我。

 

那时候的英国会是真正自由的世界,是宜居的国家。

 

可他没有之后,他的一切停留在了1981年。

 

浪漫而短暂的相处,也是可以产生喜欢的——它独特,无可替代,而我们都还记得。对我来说,我原本觉得生活没有意思,而在遇到他这样惊艳的人之后,我更不可能去和别人交往了,谁能有他有意思呢?

 

如果我们在那之后正常见面了,或许我们会像普通的情侣那样进行交往,也可能会吵架,分手。但正因为我们没再见面,我们反而互相记了好多年,多年来我为他的命运而不甘,为自由的灵魂被束缚而痛苦,我的感情逐渐变得厚重,因为那是无数个二十四小时的累积。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我轻声说道,停住的时间齿轮是时候可以转动了,“亲爱的,你想试一试公主的魔咒吗?”

 

就算命运会继续折磨他,会折磨我,但爱是永恒的魔法,没有人可以夺走我们此刻的快乐,我会陪着他,我会和他一起面对未知的一切。

 

我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在我学习了法语之后——那时候他说先不告诉我的话,其实是在回应我那晚上吟的诗:“可他,爱我不爱我?”

 

他想,他是有一些喜欢我。

 

有几个小朋友的气球没拿稳飞了出去,在钢琴的乐声中,我抱着兰花,他拿着气球,我们从教堂门口拉着手,再一次逃离了人群——不存在的头纱迎风飞舞着,他和我一起飞奔向了新的生活。

 

14.

 

啊,什么,如果你是想问我们俩这几年来在做什么……哦,还想知道更多啊,看在这是《唱唱反调》专访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

 

小天狼星·布莱克为什么能够在神秘事务司逢凶化吉呢?因为就在他差点跌进那个可怕的帷幔之前,他仿佛预知一般地看到了自己的命运,继而逃开了——

 

我的项链不是毫无魔法的道具,而是我父母储存给我的爱,是一种会在危险的时刻护佑着佩戴者的魔法,多年来谁都没发现。

 

嗯?我的名字啊……你不是知道吗?好吧好吧,那我在结尾做个更正式一点的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艾谱莉(April),艾谱莉·怀特。姓氏这方面真是巧合,黑色与白色……挺般配的,对不对?

 

有时间可以来我们的甜品店玩哦,我做的蜂蜜球很好吃,沙拉酱水平也是一流,有时候我们俩还会即兴演奏,很热闹的。罗恩和赫敏,比尔和芙蓉,还有哈利和金妮都经常过来玩,对的,比尔,那孩子就是当初帮我带信的小孩。

 

“对了,亲爱的,我们后面补拍的婚纱照也可以让杂志刊登一下,记得选头纱最长的那张。”一只银白色的大狗冒了出来,是我经常见到的守护神,“今晚你穿我新买的那件裙子怎么样……”在撒娇。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我先生很喜欢把守护神当做移动电话,嗯,我觉得这也是属于巫师的浪漫,虽然我等会回复他时会用真正的电话。

 

啊!我看到了,他本人就在窗外,好了我得走了,其实他意外的有点黏人,更多的问题你可以去问我们的教子……

 

结语?让我想结语啊,好吧,好吧,我给他打个手势,让他再等一分钟——

 

“我和我的骑士之间有两次奔逃,一次他以为没有未来,可两次都有。”我回答面前的编辑,“复活节假期结束了,但是,四月会再来。”

 

END

 

 

 


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请留言说点什么吧~ 可以说你最喜欢的片段!


*小天狼星编的那些假名来源是罗琳的HP前传。

啊啊啊迟了几天但还是写完了!其实这篇1~9就可以算是一个独立的短篇了,但我想写HE,想写后续……起初我构思时觉得这会是一个open ending,但我不管,我就要HE。

写小天狼星就要写浪漫自由理想,这篇全部都是这种元素,我是想写出一些电影感的,不过我的阅片量和阅读量实在不够orz

以及我不得不说他的确有些难写!

最近也在筹备写他的长篇连载,研究了蛮多内容,新文到时候应该会单开一个合集,是《Sunny Day》的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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