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有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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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向《百兵谱》长评

 噱头:万字长评( 脸呢x)

去年暑假看的文吧,看完之后只想认认真真的写点什么,写文的言九老师  @言九的墨汁鬼伞  辛苦啦,两篇G文也特别棒,感谢三位老师,我爱这个江湖。

按照文章目录来讲一下自己的读后感啦,说是读后感,然而原文写的真的太棒了,感觉自己在写读后感的时候不断引用和摘抄……

以及两篇G文的老师,就一起艾特啦,猎寻与四轮天舞在最后面w  @沧冷。   @雲驀喵喵喵 

大家可以搜索“百兵谱”的tag进行阅读哦。

 


【以下含大量剧透!有引用原文w

 

【逆光】

逆光,袖中刀,仁者之刃。——《百兵谱》

 

缟素,通体雪白的逆光,大雪之中的白鹿与身着白衣的小童,白玉牌上篆刻的姓名,文章从一开始似乎就让人看到了一片白雪皑皑,雪翎宫的小神医的清冷、不问尘世的谪仙气质似乎早已铺垫。

 

这可真的是个小神医,被捡到的时候只有六岁,接过逆光下山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去往南疆星罗城的时候十七岁,红衣教重出江湖的时候十八岁,了却这桩旧事的时候刚好弱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命运的齿轮就已经悄悄转动,十四年前张新杰因为“怨恨”而被留在大雪之中被师傅捡到,四年前他走下雪山结识到一生挚友,嬉笑怒骂间透着关心,一路同行,清冷性格渐知人情冷暖。

 

初看卷首的时候不禁会思考,刀刃是杀人利器,为何会有仁者之刃的称呼?看完才明白许多,神医悬壶济世,自然有着仁心,这是本心,但行走江湖,世间善恶有道,仁者之刃,为人所执,而观天下,以守本心,刃一切不仁之人。

 

这样的性格不适合鲜衣怒马,但他却拥有这样的一群朋友,因而我读到了一个风云变幻的江湖中,一群新秀的相互扶持与声名鹊起,他们有共同的初心,是真正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他们同样为友为邻,帮挚友寻找曾经的真相。

 

小神医这样的性格其实算不得讨喜,外冷内热,但高岭之花的外表会让人难以接近,然而幸好是这样一群同伴,不过于在乎世俗礼仪,只看脾性投缘,本心一致,合该成为挚友。

 

红衣教的姑娘命途坎坷,想恨而无所恨,因而恨天下,而他有所仇,参与世俗之事却不是为私仇,而是为正道,果然是君子仁心。

 

读完心存敬佩,因为觉得世间没有几人可以真正做到如此,而张新杰做到了。袖中刀染血后依然干干净净,正如同他的心一样,江湖红尘走一遭,却依旧是纯粹的济世之心。

 

袖中有刃,心有世人,正当如此。

 

 

【灭神】

灭神,杖也,大凶之器,君子之兵。——《百兵谱》

 

这篇可谓是灭神的传承,君子之兵却是大凶之器,听起来十分矛盾。一直有兵器的煞气会影响到主人的说法,故而灭神的主人没有一个得到善终的,然而年轻的喻阁主认为,那只是他们曾经跟错了主人。

 

在这里我不得不赞一句这篇文章的优秀,除却原著人物以外,里面的原创角色也都有血有肉,寥寥几笔便勾勒出壮阔山河,哪怕此人并未正式登场过,这里我要谈的就是喻文州的父亲,君无争——君子不器,与世无争。

 

能有这样名字的人,最后却沦为了江湖流传的“恶人”,人言可畏,这样的反差实在不能不让人在意。体弱文秀的少年早早的进入江湖,在蓝雨习武,比起锋芒毕露的得意弟子,他在读书方面似乎更为擅长,非常喜欢这里的描写:“那是他仅有的光”。

 

他看起来温和,不卑不亢不悲不喜,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引起他的情绪波动,但他一直在努力,好像是在和注定的宿命对抗,于是他理智、清楚地知道他人的嘲笑都是实话,可以客客气气的说出“在下拿不动剑”,最终从每年考核的倒数位置,战胜了魏琛,这不是一时的惊艳,而是长期日积月累的结果。

 

蓝雨完成了两代人的交替,正副阁主皆是优秀少年,他们会互相扶持,一路走下去。喻文州离风波中心更近了一点,然而最终蓝雨很好,他也很好,所有都很好,他驾驭了灭神,知晓了被朋友隐瞒的真相,和同伴们一起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觉得他是继承了父亲的遗志的。

 

那个与世无争最后却比谁都倔强的前辈,生前绝代风华,死后千古污名,不知何时才能洗涤。然而再惊艳的人留下的也不过是江湖传说,因为死后终究是一抔黄土,不知葬于什么安宁或喧嚣的地方。

 

他们也会成为江湖上的传说,百兵谱会传世,兵器会易主,人名或许会被淡忘,但是在那个时代的人心里,这些风姿卓绝的年轻俊秀,值得被记住。

 

灭神的制作背后沾染了无数肖氏子弟的血,最终也因为制作者的走火入魔玉石俱焚而诞生,又未有主人得此善终,看起来的确是大凶之器了。大凶之器,君子驭之,亦能匡扶正道,不惧恶名加身——君无争不惧恶名,却未能完成正道,然喻文州亦不惧“不得善终”的流言,他坦然的面对尘世,最终和同伴们一起,做到了。

 

 

【千机】

千机,伞也,千机百变,众兵荟萃。

 

江湖从来都在继续,当年惊艳绝伦的少年一矛挑遍世间英才,如今的退隐却让人惊觉,原来不知不觉竟已过了十年。

 

千机,听名字就可以知晓这是暗藏玄机的存在,这样的兵器,只有绝妙的人才能制作出来,同样也只有绝妙的人可以使用。所以或许除了叶修以外无人可以使得这千机伞,不传世的武器似乎没有被铭记的价值,因为它终将归于沉寂,然而叶修赋予了它灵魂,哪怕只是一时的,却也因为他们一起做的事情,而变的值得传颂。

 

这里对嘉世的设定非常好,曾经的嘉世也是可以庇护一方水土的存在,然而不知不觉中却抛弃了本心,于是叶秋离开,于是他与嘉世为敌,或许不能说是刻意为敌,只是因为恰好是嘉世而已。揭发出真相看似好像是毁了嘉世,但实际上却正因此举,虽然嘉世元气大伤名声衰败,但却没有就此倒下,它还有邱非等年轻弟子,可以休养生息,继续行走江湖。

 

叶修对嘉世的感情,不比其他嘉世子弟要少到哪里去。然江湖依托于庙堂,有国家才有江湖,所以他做出了选择,这一路走的艰险,却走下来了。

 

还有一群伙伴,明知前路未卜,却用各种方式帮他,一起走下来了,这样的伙伴,是可以放心交托的存在,是可以说出“其余的,就交给你们了”的至交,是比金银珠宝更贵重的财富。

 

寥寥几笔结束了叶修的那段往事,但依然给我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悲壮,千军万马被一人一伞拦下,单枪匹马闯敌阵一步一步前行在许多人的围攻下看起来也像是会丧命的事情,但若是在千万人中猝不及防飘然取敌首,又飘然离开呢?

 

这样出风头的事情,这样危险的事情,也就只有叶修做的出来了。

 

兴欣客栈是个风平浪静的好地方,如果累了,可以去那里歇一歇。一个故事结束,又会有新的风云再起,比如客栈的红衣姑娘。

 

叶修的身份决定了他比其他江湖人有着更独特的眼界,最先察觉又最先做出应对,是一个最该被称为侠者的人,他的家国情怀让我想到了范仲淹。

 

千机之器,不入江湖,却在江湖;不在庙堂,却守庙堂,但求天下长安——天下长安,是多少人纯粹的愿望,然而又有多少人可以一直守着这样的初心呢?很多人会因为各种诱惑而转变,而坚守下来的人,他们志同道合。

 

【闪影】

闪影,扇也,诡兵之暗器。——《百兵谱》

 

肖家不是名门望族,是一种有名但被提起来却总带着几分不知所云的家族,它制造各种兵器,因而被武林尊重,又因和朝廷有军械往来,因而被猜忌顾虑。

 

他们对人不能信任,哪怕是亲人也是如此,因为在不久之前就曾因为嫡系子弟的叛离而给家族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有些疏离的父子关系,十多年来才渐渐清楚的用心,最后却是火石硫磺浇下来的一刻,父亲飞身扑过来之后的药石罔顾,最后的话语如同肖时钦最初坚持使用扇子时说的话那样——“我相信我能用好”,“保护好自己,我相信你。”

 

他们都在年少时走入江湖,或是主动走入,或是接过前辈衣钵,不得不入。肖时钦大概是后者,十七岁时劫难忽至,不破不立,他破釜沉舟,带上所有的钥匙锁了门只身去求救,然而却依然失去了父亲,不知道还有谁该可以相信。

 

二十四岁劫难又至,让其他子弟离开后被孤身囚于云罗王宫,没想到却得到了朋友们的相助,这里有一段话很触动我。正是喻文州让王杰希带来的那句话:“你既然把我们当朋友,原以为我们不惜性命,四处奔波,那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们,也愿意为你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呢?”

 

是呀,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成为了可以相托性命的存在,他有了可以信任的人,可以等待“今夜子时,我来接你”,可以动容的说出“多谢”。他从未想过的,有人从未放弃他,他终于见到了,可托付后背的生死之交。

 

真的是太喜欢他们的友情了,顺便这篇少天将张新杰赠予的药抹在脸上导致被小鸟一爪子踩了脸简直不能再可爱了。

 

众友各司其职,王宫斗法一遭,临了还不忘了敲诈女王一笔好药,离开后开玩笑的流水席,子时钟声响起的生辰快乐,前尘过往,恍如隔世。

 

活在当下,避世多年,亦该出世,虽不知前程如何,但有友相伴,却也无需再困于山中。纵然闪影是暗器,执诡兵暗器,但也可以行光明磊落之事。修隐世心,从入世道。

 

【灭绝星辰】

灭绝星辰,刀也,王者之器,传承之刃。——《百兵谱》

 

颜色灿灿烂烂,寓意吉祥,花开绰约,结果可食,微草阁就种着石榴,不知不觉间,石榴就又熟了,这年王杰希十八岁,接任微草阁阁主之位。

 

他也曾年少和其他弟子一起偷摘过石榴,怕被前辈发现偷吃,但如今他接过了灭绝星辰,这把刀很沉,它代表的微草的责任,也很沉。

 

微草所驻的地方就象征着微草以后的责任,身后是中原大好河山,前方是边境。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微草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让我想到了“区区微草,生于毫末,毫末之草,可以成原”。

 

灭绝星辰最初是把未开刃的重刀,王杰希拿起了这把刀之后,真正见识到了一个门派传承的职责,于是他割手流血养刀,实践诺言,不惜追杀到苏棠荒山,将弑杀微草阁弟子的凶手全部斩杀,无一活口。

 

肖时钦违背祖训为灭绝星辰开刃,王杰希持刀护卫辰华关。而肖时钦口口声声不愿开刃,不愿王杰希冒险,可是他却来的太快,因为其他人都知道王杰希在想什么,于是他们都来了。

 

然而黄少天撇了纸条先走了,“辰嘉关收尸”,这真是他可以做的事,他跑去奇袭敌军大将了。当王杰希发现无法闯入敌军阵营的时候,第一反应却是弄出巨大的动静来掩护其他人行动的进行,鲜血似石榴一样鲜红。

 

“要他们活。”

谁给谁收尸还不一定。

 

灭绝星辰一旦开刃出鞘,将杀千百人。雷霆的谶语,他做到了,哪怕最后意识越来越模糊,只是凭借着本能进行反抗,险些丧命,然而在万箭齐发前,幸得挚友相救。

 

他们成功了,虽然王杰希被点评为“乱来一气”“果然是不要命的”,然而这群人,又有哪个不是乱来的呢?

 

最后是后辈所买的石榴,是其他几个朋友记住的他曾经偶尔提过的“回去种石榴”,几篇文都提到过王杰希种石榴的技术,这是玩笑,却是对岁月静好的一种企盼,不必颠沛流离,所有人都可以安好,一代又一代的微草,一代又一代的江湖,都在静候着下一段故事,下一次灭绝星辰被拿起,出鞘。

 

王者器,传承刃,其形易,其魂不改。比起林杰,王杰希的实力出众,亦同样有领导力,相

信下一次传承,同样是微草精神的传承。

 

 

【冰雨】

冰雨,剑也,杀人之利器。——《百兵谱》

 

先说句题外话,这篇是我看的第一篇文,大约是去年少天生日的时候看到的,当时就被惊艳到了,补了《百兵谱》其他篇章。

 

同样亦是宿缘一般,黄少天在周岁的时候抓住了魏琛的石佩,然后咿咿呀呀的进了蓝雨,开始习剑,这时候魏琛告诉他,剑,是杀人利器,杀该杀之人,肃清人间正道。

 

于是魏琛替这个得意弟子求得了一把如他所愿的,又轻又快的剑,这就是冰雨。是天下至轻至灵,最快最利之剑,杀人之利器,正印证了黄少天以后的赫赫有名。

 

西域马贼,崇岭的黑云寨,天法寺的妖僧,虚空叛逃的弟子,都被他一人解决了,一剑穿心,剑是杀人剑,道是修罗道,剑术无双少年郎,就算败在叶秋手下,亦是大大方方。

 

而后蓝雨再度求剑,却是为黄少天的弟子卢瀚文所求,少年可持重剑,是个上好的苗子。黄少天没有看错人,肖时钦答应的时候虽然敲了他两百盒枕云酥,却笑言自当幸不辱命,因为他从来没有对朋友请求过什么,只是一柄剑而已。

 

他看似一生平安顺遂,未经大起大落,然而他亦游历四方,救无数百姓,除红衣,守蓝雨,执剑将云罗刺客逐出中原,重归安宁。朝堂风云变幻,他又助叶修避免腹背受敌,救肖时钦于云萝王宫,北燕南侵时刺杀主将,本欲已死明志,幸而得挚友帮助,功成身退。

 

好像哪里都有他,竭力为友,竭力为国,出生入死,换太平长安。

 

时光一晃好像过去了很多年,黄少天这等风华的潇洒人都有了弟子,卢瀚文说,他想要成为比黄少天还要厉害的人,喻文州说他很期待,肖时钦也很期待将焰影写入百兵谱的那一天,江山代有才人出,看到最后,不免让人生出几分感慨——诸位,后继有人。

 

他们都有个毛病,总将别人的帮忙看的重若泰山,铭记在心,而将自己的恩惠当做轻若鸿毛,转瞬就忘,这真是个可爱的毛病啊。

 

杀该杀之人,这句话很简单,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做到的,只有黄少天。杀人之器,以杀止杀,以守其心,明其志,证其道。

 

手中的剑,就是他的本心。

 

【火舞流炎】

火舞流炎,战矛,将者兵,霸道器。——《百兵谱》

 

百年前洛川唐家出了位奇女子唐轻雪,而如今,又出了一位唐柔。她的母亲是唐轻雪弟子的后裔,毒仙苏芷柔。洛川唐家和承云苏家的孩子,她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姑娘。

 

天香国色牡丹花,合该配美人,只是这美人隐居在苏棠小城兴欣客栈,为睹芳容无数人尝了那染了美人香的蒙汗药,却不知牡丹盆里还藏着一尾蛇。

 

叶修与唐柔初见后,她决定使用战矛,这是一柄早就为她准备好的武器,是用唐轻雪此前弃置不用的武器重新淬炼而成的火舞流炎。于是平淡的生活开始发生改变,因为叶修,她开始与这江湖上顶尖的人物们接触,牡丹绽放,她加入了九死一生的守城计划。

 

唐柔习武的原因很纯粹,只为了超过叶修,然而她此去辰华的目的和其他人一样,都是保家卫国,这里邱非的出场让我很欢喜,蓝雨有卢瀚文,兴欣有唐柔,而嘉世,有邱非。两人将不服者一一打败,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年轻新秀又如何,是个姑娘又如何?

 

“来日再比试!”这是唐柔的战前鼓励之语,却寄予了关于未来的希望,一群江湖儿女,曾经倒在比武台下,现在冲入沙场中,以性命为赌注,以死明志,守卫身后江湖的同时,却同样期待着能够活下来下次再切磋比试。

 

红衣猎猎,战马嘶鸣,硝烟四起,血肉白骨,她手持战矛冲锋陷阵,一个没有杀过人的姑娘,第一次杀人就是在战场。眼见遇到险情,却幸而邱非赶到,其他同伴纷纷赶到,四面八方,浴血拼杀,无人收拾的尸首,不知道是何处的春闺梦里人。

 

这段对于战场的描写华美却真实,透着股沙场的烟尘味,让人触目惊心。而唐柔说,来日,再和大家比试,其他人说,与姑娘比试,是我等三生有幸。

 

兵戈相向,是黎民不幸,是边城不幸,然而有这群人拼死相护,又何尝不是三生有幸?七日战火,残红素白,恰似洛川锦绚烂,黎民苍生与战争,不过是当权者的私欲,然而却有无数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进攻与守卫,都是如此,也许本不该如此,但仍有人去做了,有将亦有民,有军士亦有江湖儿女。

 

唐柔是一个纯粹的人,习武的原因是纯粹的,上沙场的原因是纯粹的,最后面对生死之交,只愿再度切磋,精进武艺,真是个洒脱的好姑娘。

 

为将者,以战御敌,以战会友。战矛是将者的武器,在沙场上她是红衣鲜明冲锋陷阵的领头人,在江湖上,则是不断切磋追求更高武艺的女侠客,火舞流炎与洛川锦,还有姣好的面容,于唐柔而言,不过是风骨之上的锦上添花。

 

【吞日】

是非功过,何须他人评说。

 

这篇是第一次读到,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该怎么写,当开始写感受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这篇文章的卷首,并没有雷霆的批语。

 

在紫色的二月兰里,迷雾般清丽的野花中,《百兵谱》掉落出空白之页,只写了吞日的名字,为江湖又打开了新的篇章。

 

容貌姣好的姑娘一登场便先声夺人,兜售着二月兰的花环,勾走诸位侠客的七魂六魄,任那刀枪剑戟、机关暗器,也敌不过美人莞尔,轻声细语。

 

她自行走在江湖里,哼着海边渔家女的小调,手捧大束野花,与剑圣师徒相遇,亦闲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习以为常,不多作停留动容。

 

蜃珠,让人想到海市蜃楼,虚无缥缈的童话梦境,藏在盛放的二月兰里,落入饭食,小惩不轨之人。珍珠起自海水,而苏沐橙又落入潮水,仿佛带鱼尾的鲛人,不属于这世间。

 

几个友人轻快的举筷时光,独属于海边的鲜味,是令人艳羡的情谊。插科打诨里肖时钦悄无声息的吃饱喝足才讲述了“未能铸造成功”的吞日,坐落在临海绝壁上最神秘的承云苏家就此引出,奇花千秋岁对上异草万年血,千秋万代,正是苍生。

 

麻烦奇怪的规矩,出身苏家的苏氏兄妹,看似毫无防人之心,天真烂漫踩在沙滩上的妙龄少女,手中却是杀人利器,血迹被海水冲刷了个干净。

 

苏沐秋是陨落的天纵奇才,他知晓吞日的威力,于是毁去改进后的图纸,可谓决绝。而肖时钦面对那些图纸,亦是决定毁去,这样的果断,是江湖人的洒脱与知取舍的风骨,一切被海水淹没,祭坛化为齑粉,只余一朵二月兰。

 

千机伞与吞日多年后相逢,苏家不入世,甘受寂寞,守着千秋岁岁平安,守护着江湖的秘密,保一方水天一色的安宁,得一句赞誉,承云苏家,名不虚传。

 

至于江湖上如何有人评定此事,评价吞日,却又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她并不在意,心中自有是非判定。

 

承云风骨。

 

【猎寻】

猎寻,银刀也,刃出兴祸事,斩伐妨主人。——《百兵谱》

 

如果大火有声音,大概会像一场哭泣。连绵不绝的冲天火光甫一开始留给文章染上了悲壮的意味,百花谷正应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过往年华与今日祸乱,都埋葬在大火之中。

 

一人一刀一马,张佳乐孤注一掷一般,从云罗抵达中原边境,然而物是人非,世道人间皆不同从前,裹了层沧桑味。

 

他是个牵马的红衣刀客,却不是当初意气风发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喧闹街市顷刻变做地狱修罗场,毒香恰似怒放百花,猎寻染血,化成邪物。

 

百花师训,银刀战君子,鸩毒斩小人。配上张佳乐轻蔑的笑容,百花谷的形象展现出来,留下坊间不明真相的诋毁,却不知师训如此。

 

他的确用银刀战过君子,烈香茶花青梅酒,是多年前孙哲平与张佳乐的初见,酣畅淋漓,碗沿碰撞,生死之交就此结下——多么惊艳的时光。

 

这篇文章透着股酒气,从百花辛辣的五味子到义斩的烈香,再到兴欣醇正的逐烟霞,江湖儿女离不开酒,所以从里到外都浸润着江湖味,孙哲平与张佳乐月下对饮,恣意舒畅。

 

山河浩荡,胜景烟霞——我大爱此句。

 

对于世人的误解,孙哲平不屑,张佳乐更是大笑:荒唐!

 

我读到了张佳乐的风骨,亦读到了百花的风骨。百花掌门历代以生魂之血压制猎寻,毕生远遁红尘,以绝尘念,而谷中上下除却掌门弟子外,俱不习武,只为斩断尘缘,囚葬猎寻,但却没想到仍有无妄之灾,最后无法反抗,成为满谷亡魂。

 

他的师父望他忘掉百花、放下仇恨,享此一生,师姐苏芷柔辗转送信,邀他一聚,其实是希望他可以珍重自身,故人陪他一同前来苏棠,新友随他同去杜家——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藏在文字间的暖意,渐暖人心。

 

叶修几人的立场也极正,百花飞云世仇,天地经义,无权干涉,但张佳乐仗剧毒存心与邪刀猎寻生祸,必无法作壁上观,今日只是为言明诸事——张佳乐断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所以对他的决斗不加干涉,恰好就是最大的理解与帮助。

 

其实生死之战的结局我未能读懂,张佳乐与燕疏仇最后决斗的结局到底是什么,但他未逞猎寻凶刃之威,而承百花侠义之训,恩仇俱灭拂袖去,可谓一狂人。

 

真是个敢爱敢恨之人,带着点天真的少年意气轻狂,又在沾染了世故之后依然洒脱。

 

其实像燕疏仇这样的角色我觉得在江湖之中有很多,年少做遍义气之事,美名在外,惊艳无数,后来却变了初心,被欲望牵着走,有问心无愧的经历,却同样也在自以为是下犯下了错误,换做其他凶恶之人,怕是要冤冤相报何时了,然而张佳乐最终为血海深仇画下了句号。

 

猎寻的批语中有个“妨”字,肖时钦说这可真是,叶修却觉得不是,我查了一下妨的意思,猜测大概取意于“指某人或某物对人不利,俗称相剋”,猎寻的存在使得百花谷遭遇灭顶之灾,又让张佳乐遭到一路追杀,的确是险些害了他,开刀便是祸事,像是不吉之刀。

 

刃出兴祸事,斩伐妨主人,却又随百花葬于西南,惊世之刀遇上了一位将万丈红尘弃之如履的主人,它的后人张佳乐,亦是如此。大凶之兵猎寻在他手中,承百花之脉,猎天地真纯,寻人间正心,虽有邪名而行侠道,为君子器。

 

因为张佳乐就是个快意恩仇的江湖儿女,有着纯粹的心,是为君子也。

 

 

【四轮天舞】

四轮天舞,鬼域之兵。——《百兵谱》

 

越西边疆上立着一座离关,出了离关,便是大漠,萧条的大漠风光,揭开了异域的篇章。

 

酒馆里一个不显眼的老人,却是虚空鬼教赫赫有名的“判生死”赛阎王长老,神秘的老人与更加神秘的青年,用金钱做交易,却用熟悉的面庞引出了惊人的话语,此人要买的是虚空鬼教,去杀副教主吴羽策,听起来实在匪夷所思。

 

大漠还有一座洛城,比起清苦的离关富足很多,有趣的沙客别着深色刀鞘的环首刀就此登场,他熟悉每一条商路,在这大漠做过各行各业的生意,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巧了,这人唤作李轩,或许他还有别的更被人熟知的名字。

 

商队和沙客的聊天里,引出了一句话:“在这大漠,无论你是王爷也好掌门也好,有三样东西不能惹:一不招鬼,二不惊马,第三绝不惹沙王。”

 

马是众所周知的马贼,鬼是鬼教,而沙王又是何人?

 

来自沐王府的吴归刻粉墨登场,放在窗台上的白布包裹里有意无意的露出了一截如同深色剑鞘的事物——又见深色。

 

醉酒一般的引出了吴羽策之死,李轩配合的收敛笑容,在一众人为了与那虚空鬼教如今压不住的沙王碰头交易享受荣华富贵的幻想里,他与这放出惊天消息的人,却都没有笑,因为他们正是故交。

 

对于大漠风光的这段描写非常细致,让人身临其境,我最喜欢其中这句:“长刀握在掌心,刀尖垂在沙上,血落在沙中。”刀、手、沙、血,四种意象浑然一体,在清冷的大漠里,显出几分厚重。

 

几家王府的介入,又是通敌叛国的罪名,总有一些上位者草菅人命,为一己私利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而江湖人为之雇佣,你情我愿的来到大漠之中。来的都是江湖榜中赫赫有名的人物,李轩一一叫破他们的名头,却将他们与羊皮相比,仿佛在他眼里,这群人还不如羊皮贵重,这是何等的轻狂,却是真正的不在意与自信。

 

因为他的刀名唤作四轮天舞,是虚空鬼教教主李逢山的佩刀,那是他另一个名字,只用亮出来就会让许多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李轩斩杀了两名高手,而另一个则死在了吴归刻手下。

 

二人要做的是除沙王,为此他在边城蹉跎七年,从鬼教教主变成小小沙客,尝尽人间事,但艰辛大漠,二人却终有所得。

 

李轩来到大漠的缘由,是因为叶修告知他,替中原守这大漠边疆,非他不可。少年意气风发,为酒为江湖为国家,二人持刀出离关,战马贼,挑沙王,鏖战三天三夜一战成名,虚空双鬼声名赫赫,虚空鬼教从此在大漠扎根。

 

这是江湖流传的传说,也是他们的赫赫战绩。非常凶险的一战,沙王瞎了一只眼,而李轩慎重七刀,吴羽策险些未能保住左手——这是用血打出来的名声,这样的名声,李逢山却能弃之不顾,孤身闯大漠消失七年,他不是一个爱重名声的人。

 

七年前就布下的局,请君入瓮的好局,从可能有些急躁的少年耐心等待成为了如今的青年,他们为了守护西域的太平,一直在决心除掉沙王。

 

果然吴归刻的腰间那深色刀鞘下也是一把环首刀,刀鞘下是雪亮的刀光,用血洗出来的刀光,用血打出来的名声——虚空双鬼,今日都在大漠之中,四轮天舞与红莲天武,都更亮了,像是眼前的雾蒙蒙消失一样,天亮了起来,看到了远处的城。

 

又有五位高手出现,比先前三位人数多,水平也要厉害的多,这五人没有被李轩请战的七年前的名头吓到,杀招已至,然而他们都丧命于李轩手下,因为李轩当年的名声是在数百人甚至千人之中打出来的,鬼域之兵四轮天舞,是用血磨砺而出的,不畏千人,不畏大漠,何况只是区区五人。

 

在与沙王的再战之中,武艺精进又穿了铠甲的沙王显然占了优势,他自称自己的一切都来自沙漠,然而佩刀的吴羽策前来,告诉他,那只是沙子,不是沙漠。

 

虚空双鬼,都在。

 

两人七年来在沙漠上见识到了更多的事情,喜怒哀乐聚散离合,这一次,虚空比沙王人多,而李轩也更懂沙漠——李轩问手用双刀的时候是真的惊艳到我了,我以为李轩会拿着四轮天舞与吴羽策用红莲天舞共战,没想到竟是如此。也好,吴羽策指挥鬼众,李轩专心与沙王对战,终用七年时光,让沙王伏诛。

 

于是刀、手、沙、血又浑然一体,两人纵马离开。饮烈酒,斩寇匪,鬼域之兵,凶也罢,侠也罢,又何哉?

 

年华付与大漠,赤子之心亦留在大漠守护黎民安宁——不过醉方休。

 

【尾】

 

每一个作者心中都有一个江湖,而这个江湖,我感受到了。

 

艳羡少年打马走过的正年少时光,刀光剑影间的快意恩仇,上一代的纠葛,世家的底蕴,朝堂与江湖的纷争,边境燎原的战火,忍不住想到了神雕侠侣里最后的襄阳部分。更难得的是人物的塑造,以及和原作的情节呼应,让人感觉假如他们真的生活在江湖之上,就合该是这样一群卓绝之人。

 

故事与原剧情的契合也是非常的高,唐柔叶修的初见和她决定用战矛的理由,她的美貌与不服输,雷霆山庄的不富足(?),叶修与嘉世的过往,嘉世如今的再起,蓝雨、微草的传承,苏沐秋与千机吞日,双花的相识,双鬼并肩奋战的传说……读来实在让人感动。

 

兵器无罪,多少兵戈被背上“凶器”罪名,然而它是冷冰冰的存在,是使用者赋予它灵魂,在不同的人手里,兵器会有不同的人生,会得到不同的判词。

 

一件兵器背后有着不止一个故事,而《百兵谱》今日的这段故事,还在不断继续。

 

我相信有这样一个江湖,有着一群嬉笑怒骂的年轻俊秀,演绎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或许是在兴欣客栈,有一盆洛川锦,一坛逐烟霞,或许又不知道在何地,有人拿起一盒枕云酥,过上几招,说笑几句,又是一曲新话了。

 

有江湖,有侠客,有安宁的平民喜怒哀乐、饭后闲谈,有比武切磋时的你来我往刀光剑影,有边疆沙场的刀剑无眼血肉白骨,有大漠好风光,有南疆异国风情,有朝堂尔虞我诈,有好儿女快意恩仇真性情,这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世界。

 

无论是原作人物,还是里面提到的原创角色,那些出彩的配角,他们背后的故事都非常吸引人,他们的风骨也都让我深深敬佩。从开篇的张云珏到后来的君无争、喻庄主、肖子书,还有苏芷柔、唐轻雪、云罗女王等等,每一个角色都是无比鲜活的,没有喧宾夺主,却共同筑造了一个真正的江湖。

 

故而,我敬佩可以写出这些文字的作者,非常感谢你们能够带来这样的故事,让我读到这样的文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写了这些文字,表达我的感受。

 

写了三天半终于写完啦,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多,毕竟因为本子收录了十篇文章,一篇写上一点,加起来就很多了。再次感谢三位老师带来这样的故事。给你们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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