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有暖

愿我赠你温暖,愿你所愿如愿。
任他们多漂亮,未及你矜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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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x我】青青呀

*修订版·第一人称,很久以前 @长筒揪 的点文,拖了小半年了,么么哒。


《青青呀》

 

我还记得那是个什么光景。

 

初中毕业典礼结束的时候,现场人很多,情况十分混乱,当时的我握紧了手中的纸条,感觉得到自己手心的汗已经将纸条浸的湿润。

 

那个少年就站在不远处,他人缘挺不错,正在和别人聊天。虽然我和他的关系也蛮好的,毕竟我是最不喜欢写的那门英语作业的科代表。

 

但我现在不打算和他说话。

 

因为我只想给他一张小纸条。

 

最后我趁乱挤到那个人身旁,在他应付诸多与他攀谈的同学时,将纸条塞进了他外套一侧的口袋里,然后带着满足的笑又趁乱离开了。可谓是轻轻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云彩,也不做挽留。

 

反正我们升学的高中又不是一所,听说他弟弟一直都在那所中学等他。要不是因为这家伙小升初时没有好好答题,我和他都不会在同一所学校。

 

尽管纸条上没有写名字,可是我却觉得圆了一桩心愿,如果他能猜到是谁就好了。

 

大概猜不到吧,我们之间也没有那么了解彼此。

 

叶修这个人,每天不是和其他男生一起神采奕奕的讨论游戏,就是趴在桌子上睡觉,一看就是因为熬夜被掏空了精神。

 

我觉得如果我不是英语科代表,他估计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可没办法啊,他写不完作业只好借别人作业抄,谁让英语老师是最难应付的呢?

 

“哎哎哎,妹子你别走,把你作业给我抄抄啊!”这是叶修最常跟我说的一句话。

 

——“我可是帮过你的。”

 

“我不叫哎哎哎,而且每次给你抄作业都耽误我送作业的时间好不好?”我对他横眉冷对道,“君子都知道礼尚往来,你连块糖都没送过我,别提你帮过我的事情。”

 

“哟,对不起,林大小姐,要不我作业也给你抄抄?”叶修抓了一把头发,试探地问道。

 

对此我面无表情:“你的作业真的能看吗?我不想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谢谢。”

 

“放学后我请你吃冰淇淋。”见我转身要走,叶修急忙叫住了我。他信誓旦旦地说道:“你随便选,大不了今天我少在网吧玩一小时。”

 

……好像做出了很大的牺牲一样。

 

“那我要草莓味的。”我毫不客气的进行敲诈,给他宽限了二十分钟,让他把作业写完。

 

不对,是抄完。

 

那天我倒是真的吃到了草莓味的冰淇淋。不过天气很热,它化得很快,滴了我手上,甚至把我的衣服都弄脏,让我看起来有点狼狈。

 

叶修看起来想笑,但是事关他未来能不能继续有作业抄,所以他非常善良地问了一句:“那什么,需要我给你买包纸巾吗?”

 

我微笑道:“不需要,我拿你作业擦了吧。”

 

“林大小姐!林青青!”叶修无奈地说道,“行吧,你说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

 

然后我跟着叶修去了网吧,这是我人生里第一次去网吧,作为一个未成年,我很紧张,也很兴奋。具体表现为我在面对叶修的玩笑时打过去的一拳里不小心带了点力度,疼得他呲牙咧嘴了一番:“青青呀,你这是要谋杀同学啊。”

 

“修修呀,今晚的英语试卷动笔了吗?”我反唇相讥道,丝毫没觉得这句“青青呀”有什么可亲昵的地方,不过是因为我不允许他叫我“哎哎哎”而已……少跟我套近乎。

 

叶修沉默。

 

我不知道后来这家伙进了职业圈后的垃圾话为什么说的这么好,连黄少天都被他噎过,反正我在他面前没吃过什么亏,只吃过草莓味的冰淇淋。

 

或许是因为拐带好学生来网吧,让叶修心中有愧,第二天他抄我卷子的时候,见周围乱糟糟的没人注意,戳了戳我手臂,往我手心里放了一颗草莓味的酒心糖。

 

“进口的,我偷的我弟弟的。”叶修说道,生怕我不知道这颗糖有多么宝贵。

 

我开玩笑道:“你连糖都偷,下次你岂不是连人家身份证都偷啊?”

 

叶修摆摆手,笔走龙蛇地写作业去了,他的意思是这怎么可能,他还是有下限的。

 

那颗糖很甜,里面的酒我忘记了什么味道,反正那节英语课我听得晕晕的,大约是醉了。

 

我的脑海里只有老师说的那句普希金的情诗,是个什么语句、什么用法,我也想不起来了。

 

大概和窗外的雨一样,混混沌沌的吧。

 

我看了一眼被老师点起来翻译那句话的叶修,他志得意满地说了句I don’t know,引得全场哄堂大笑,本人却丝毫不见忸怩。

 

脸皮是真的厚。

 

可能外面的雨浇进了我的脑子,我举手站起来替他翻译了那句话。

 

“但愿别人爱你也是这样。”

 

「I pray God grant another love you so.」

 

叶修可能觉得我特别喜欢草莓味的食物,放学之后他叫住我,又请我喝了杯草莓味的酸奶。

然后少年问我:“诶,青青,你名字里带个青,为什么不喜欢喝青苹果味的饮料啊。”

 

“那你怎么不去吃树叶。”我问道。

 

“也是。”叶修总结道,“草莓是甜的,女孩子都喜欢。至于青苹果嘛,还是太酸了。”

 

“原来你把我当个女孩子看。”我恍然道。

 

在他一句“你这叫什么话我又不是八百度近视”里,我坦然地说道:“我以为你只把我当做在线英语解题机。”

 

“咳,那你也是最厉害的在线英语解题机,以后绝对能当同声传译的那种。”叶修为了放暑假以前的最后一个月的作业,明智地选择对我进行夸奖。

 

这人还知道同声传译呢,我还以为他只知道游戏。于是我问他:“游戏很好玩吗?”

 

叶修不假思索地说道:“设计的人很辛苦,玩家玩得开心,设计的人才会开心。”

 

“那你真伟大。”我面无表情地赞扬道,“但伯父伯母可能不会开心,你弟弟也不会开心。”

 

“没事,只要你对一件事物有热情,你就会开心。人生苦短,今朝有酒今朝醉,开心点好啊。”叶修拍拍我的书包,像是开导小学生一样,故作成熟地说道。

 

暑假开学后他还是抄我的作业,只不过这人不知道最近在做什么,在这方面变本加厉了起来,从一科进化到了各科。我问他怎么不抄男生们的,他说那些人的字太丑了,不好认。

 

搞得我每天晚上必须很认真的写完作业,字还要工工整整,只觉得我身上的责任十分重大,需要拯救失足少年。

 

倒是把我的成绩提上去不少。

 

叶修说道:“那我可是大功臣,你得谢我。”

 

我想了想说道:“我请你喝青苹果味的饮料?”

 

然后我们俩一起被酸倒在北京的马路牙子上。

 

“拉黑,以后还是喝草莓味的吧。”叶修嫌弃地说道。我其实比他好不哪里去,舌头还有点酸,但我还是很恶意地提醒他道:“一个大男生捧着粉红的草莓味包装,会感觉很奇怪。”

 

叶修对此不以为然:“没事,游戏里男生玩女号的,比比皆是。”

 

“你以后该不会也玩女号吧?”我好奇地问道。

 

“原则上是首选男号,毕竟我自己还得过心里这道坎……你看你,一副什么表情?”叶修不满地说道,“游戏里女号说男声,还是挺奇怪的。”

 

我是个喜欢说实话的老实人:“我觉得按照你的不要脸水平,完全可以不用介怀。”

 

“你想我点好啊,我这是得混到什么地步,才会放弃男号玩女号。”叶修摇头,眼神像一个谴责不孝子的老父亲。我正想锤他,他忽然问我:“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希望如你所说,能达到同声传译的水平呗。”我随意地答道。

 

十几岁的人,怎么可能认真地思考过未来呢。

 

“青青呀,你可要想好咯。”

 

叶修从护栏上跳下来。

 

我抬头看着他,只觉得他好像做出了什么决定一样,这声“青青呀”喊得有些意味深长。

我不得不承认,叶修这个人看起来,有时候是比我成熟一些。

 

后来我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因为我考啊考,好不容易说服了家里,把我转到了叶修的学校,却只见到了他的倒霉弟弟叶秋。

 

“哦,如果是你,我悄悄告诉你也没关系。”叶秋叹了口气,说道:“我哥离家出走了,还把我身份证给偷,真是过分。”

还真偷了身份证?

 

“什么叫是我就没关系?”我问叶秋。

 

叶秋笑了笑:“首先嘛,我知道我那混账哥哥顺了我不少零食。然后呢,他买了本精装的英文版小说,一直束之高阁没有送出去,我猜他是准备用来感谢你之前给他抄作业的事。”

 

“最后,还有一件事。”叶秋严肃地说道,“我希望你不要多想,因为连我都不知道我哥哥以后会走什么样的路……”

 

叶秋说叶修趴在床上,翻看着临别时同学们送他的明信片,然后发现少了一个人的。他还在想是什么人让哥哥那么在意,就见叶修突然从床上跳了下来。十几年来,他头一次看到这家伙这么灵敏的样子。 

 

洗衣机的轰隆作响戛然而止。

 

讲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那件外套一定是回家之后就被丢进了洗衣机,湿透的纸条肯定是不在了。

 

或许早就已经掉了出来,在转动下变成了齑粉。

 

叶修是知道的,哪怕是在一片混乱之中,他知道有人向自己口袋里塞了什么。

 

“然后啊,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叶秋。

 

这个和叶修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区别的少年,努力模仿着叶修的语气说道:“这个……唉,以后估计是没机会送书了。”

 

可不是嘛,我揭开了这层窗户纸,以后准是不打算见他的,我最初真就是这么计划的。

 

叶修知道我是个骄傲的人,所以他明白,他以后见不到我了。

 

但我还是转学过去了,我竟然反悔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只是想听他喊我一句我的名字,然后才下定决心告诉自己,青春都已经死了啊。

 

“其实那张纸条,被我在门口的毯子下面捡到了。”叶秋忽然说道,“上面写了句英文,对吗?”

 

我错愕地看着他,沉默了片刻,这才说道:“那你把纸条丢了吧。”

 

“你很奇怪,他抄了这么久你的作业,肯定是能认出来你的字……”叶秋疑惑地说道,“你写的话又不是表白,为什么就这么笃定两个人以后再无交集呢?你都不去争取一下就选择了放弃,难道你希望他和别人在一起?”

 

“你很天真。”我有些同情地看着他,“他连你这个弟弟都丢在家里了,何况是我啊。”

 

“我们的路,原本就是不一样的。”

 

是的,我很清楚,我非常理智地清楚。从他那句意味深长的“青青呀”之后,我就明白了——叶修这个人,只有和他志同道合的人,才能和他在一起。

 

我不行的。

 

后来我听说“叶秋”成了荣耀职业联赛的职业选手,带着嘉世拿了第一赛季的冠军。我没去找叶秋,叶秋倒是过来找我了,大概因为我是个知情人吧——嗯,不用他说我也知道,那绝对是叶修。

 

叶秋很郁闷:“怎么别人都说‘叶秋’是烂大街的名字。”

 

“这比赛,少说得打个十年八年吧?”我没理他这句话,只是自顾自地想了起来。

 

然后我提议道:“少年,我看你骨骼清奇,要不要和我一起当嘉世的粉丝,去支持一叶之秋?”

叶秋看神经病一样看我:“林青青,你还要高考。”

 

“哦。”我说道。然后转眼我就买了张账号卡,混进了嘉王朝,成了嘉世的粉丝。

 

不对,准确说,我只是叶修的粉丝。

 

时间过的很快,第四赛季的时候,我都在大学里成了老学姐,生活每天都写满了“英语英语英语”。

 

除此之外,我和和其他普通的玩家都一样,有时候会沉浸在此前嘉世创造的三连冠的辉煌里,对嘉世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叶秋倒还和我有联系。他倔强地选择不看比赛,但总是控制不住地去瞄上几眼和叶修有关的新闻八卦,比如嘉世今年有个新人叫苏沐橙,是一个和叶修配合的很好的漂亮姑娘。

 

“青青呀,你就这么甘心,我哥要被人家抢走了!”叶秋唯恐天下不乱。他撺掇我道:“要不你去嘉世找他,保准他大吃一惊。”

 

“我觉得他和苏沐橙很配。”我冷静地说道,“还有,别叫我青青。”

 

“……你真的是一点都不可爱。”叶秋叹气。

 

“是没你女朋友可爱。”我回了一句。

 

叶秋到了大学之后自在了很多,他交往了一个很漂亮的女朋友。他在自己的专业上有着非常优秀的能力,一路发光发彩,吸引到别人也很正常。

 

不过没吸引到我,我和叶秋也就是比普通朋友好一点的朋友,我们之间并没有这种可能。

 

叶秋想到一茬是一茬:“要不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在各方面都绝对碾压我哥的那种。”

 

我礼貌地回绝了他:“不用,我准备出国了。”

 

日子一天天继续,荣耀比赛的新闻我没少看过。看到叶修总不露脸,叶秋还跟我吐槽说这人是心虚。

 

我倒觉得叶修这么做挺好的,商业宣传这种事情,不适合他这个人。

 

叶修喜欢和在乎的,只有被他视为理想的荣耀。

 

“是我庸俗,是我庸俗。”叶秋忿忿道。他和当年那个告诉我被拿走身份证的少年别无二致,提到叶修就会来气:“你倒跟我女朋友说的一样。”

 

“第几个女朋友?”我随口问道。

 

“第二个,上一个甩了我……等等这不是重点。”叶秋试图转移话题:“你没看到我哥和苏沐橙又拿了最佳搭档吗?”

 

“看到了呀。”我就像回答今晚吃什么一样平静地回答道,“等到他俩以后结婚了,你再跟我说这些八卦吧。”

 

叶修退役的时候,我在异国他乡的街头迷茫了很久,后来因为机缘巧合去H大参加活动。当天晚上没事的时候,我踩着雪在嘉世门口看了看,结果因为太冷,没有唏嘘多久,就转身进了对面的网吧。

 

说实话,我不觉得叶修会放弃荣耀,我阴谋论地认为这都是嘉世的问题。

 

但我万万没想到,网吧里面那个网管……居然会是叶修。

 

叶修看我之后愣了愣,脱口而出就是一句:“哟——青青呀。”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十余年的青春呼啸而过,险些就差点掉下泪来。我看着他,迟疑地、非常傻里傻气地问了一句:“你居然还记得我?”

 

“差点忘了你的姓了,但名字是记得的。喝饮料吗?我请你。”叶修很大方地说道,“对了,现在做什么工作了?”

 

“我请你吧。”我说道,“如你所说,同声传译。”

 

于是叶修感叹道:“这么厉害,果然不愧是英语科代表啊。”

 

“你更厉害,每次你弟提到你的时候,都快要气死了。”我回答他,觉得大概就这样结束了吧,“他每天都盯着各地救助站的消息,生怕里面有你。”

 

“这不是你吗?”叶修笑道。

 

我变了脸色,想起一件无法忘怀的事。

 

事情很简单,这也是叶修抄我作业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的原因。有一天我和爸妈吵了架,也是像今天这样的冬日,我连大衣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结果在街上摔了一跟头。正当我狼狈不堪的时候,我遇到了从网吧出来的叶修。

 

我理所当然地被他嘲笑了,他说他差点打电话给救助站,让人家来接这个流落街头的小姑娘。

每次想起这件事我都要呸一声。

 

所以我下意识地假装忘记了这回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又提起来了。

 

我丢了名片转头就走,也不想理他了,反正他想联系我,找叶秋就行。叶修倒是还用前台的固定电话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让我别顾着光鲜亮丽美丽冻人了,冻傻了就不好了。

 

然后我就想起来他穿的那件普普通通的羽绒服,看起来还有点脏,忽然有点心酸。

 

可能这就他说的,给他一个女号,他也会用的情况吧。根本没得挑啊。

 

“还会回国吗?”叶修在电话问了一句,估计是看我名片知道我现在常驻国外。

 

“会吧,你呢?”我问他。

 

其实我是问他会不会回联盟。

 

“当然,我可是职业选手。”叶修说道。 

 

然后就没什么联系啦。

 

兴欣取得挑战赛胜利的时候我在国外,第十赛季总决赛获胜的时候我还在国外。但是我两次看直播都看哭了,捂着脸就坐在咖啡馆里哭,把侍应生都吓到了,紧张地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摆了摆手表示没事,反正一切没开始就结束了,我现在哭,那也只是流下开心的泪水。

 

只是我把掐着时差来跟我分享开心事的叶秋给吓了一跳,他被我的哭腔惊着了:“怎么回事?!青青呀,我就说你在国外一个人不安全吧,你等着啊,我这就给你介绍男朋友!”

 

我被他逗乐了:“你少胡扯。”

 

再后来啊,十三赛季结束后,苏沐橙退役了。

 

然后,她和叶修结婚了。

 

叶秋倒是信守承诺地来通知了我,还给我寄了请帖。我很想酷酷地撕了请帖,结果叶秋跟我说,他写了一打,让我随便撕。

 

于是我回国参加叶修和苏沐橙的婚礼。

 

在婚礼当日,我拿到了那本阔别已久的精装英语小说。苏沐橙很友好地和我打了招呼,说这本书是叶修专程从家里找到的,还签了名呢。

 

我打开一看,好家伙,签名签的是叶修&叶秋。

 

……还写两个名字啊。

 

等等,叶秋?

 

这个叶秋,不是叶修写的叶秋,是叶秋写的叶秋。

 

我转过头,看当伴郎的叶秋。

 

这家伙正在推辞别人的敬酒,然后我走过去把他扯了过来,问他这本书到底什么意思。

 

“很显然,某个混账哥哥在得知弟弟曾经在街头救了自己的英语科代表以后,为了英语作业开始和未来弟妹好好沟通。”叶秋喝了杯酒,晕晕乎乎地说道,“然后他对他的倒霉弟弟进行百般勒索……”

 

我登时大怒,我说怎么叶修看我总是有种慈祥老父亲对待女儿的感觉!

 

这特么原来是兄长对待弟妹的态度啊!!

 

我开始反思。

 

反思的结果是:抄作业的叶修,很烦人。

 

那个把我从地上扶起来,然后请我喝了草莓奶茶,其实是去网吧找哥哥的少年,大概才是我容忍叶修一直抄我作业的原因。

 

……原来是这样。

 

人生如戏,当我以为我拿到了“多年青春暗恋喂了狗,做一个不拖泥带水、不留恋过去,热爱事业的新时代女性”的剧本时,上帝告诉我,你丫剧本从一开始就有个地方写错了。

 

我长长地感叹了一声:“靠。”

 

“青青。”叶秋试探地说道,“虽然我谈过两个女朋友,但是咱们十几年的交情了,你就考虑考虑我吧。真的,零食都是我主动让我哥给你的,买饮料的钱也都是我出的,书是我买的。”

 

“还有还有,同声传译也是我提议的……树叶的味道真不太好。”

 

我继续感叹,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喝多了就变语无伦次的纯情少年,叶秋是真的不能喝酒。

 

“叶秋,我跟你说,其实我在国外也谈过两个欧洲小帅哥。”我微笑道,“一直没告诉你。”

 

叶秋呆滞地看我。

 

“那张纸条你是不是还留着呢?”我问他。

 

他点了点头:“是啊。”

 

我撇了撇嘴:“不吉利,丢了吧。”

 

叶秋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行,这可不行。”

 

我转身就走:“那就把除了第一个、第六个、第七个以外的单词,都划掉吧。我晚上的飞机,先走了。”

 

说心甘情愿那肯定是假的,从一开始我就不甘心。但我太理智了,没办法。我衷心地祝福了叶修,他和苏沐橙能够终成眷属,我的确很开心。

 

但我其实面对喜欢的少年时,最想说的还是那三个单词。

 

“我喜欢你。”

 

当时的悸动早就过去了,谁会一直留恋沉迷往事,又不是傻瓜。但是和叶秋十几年的交情与陪伴,真的完全没有好感,那也是假的。

 

你说叶秋一直喜欢当年的我,我反正不信,估计他也不信。我们是在这十几年的相处里,逐渐对彼此更加了解,所以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好感也变得与日俱增。大概从他上次分手后再也没有继续谈恋爱的时候,就不再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了。

 

我们都是很有分寸感的人,知道什么是不插足,知道什么是异性朋友之间应该保持的距离。

 

「I pray God grant another love you so.」

 

第一个是“I”,第六个是“love”,第七个是“you”。

 

叶秋估计是反应了一会,明白过来之后开始狂打我电话。

 

“你什么意思?”他反问我,傻乎乎的。

 

“没别的意思,就是你跟草莓味的零食饮料一样,明白吗?”我坐在出租车上一脸从容地说道,“还有,现在你可以那样叫我了。”

 

叶秋恍然,他满足地叹了口气:“青青呀。”

 

“我喜欢你。”

 

我喜欢草莓味的零食饮料,它是甜的。

 

我喜欢你,因为你也是甜的。

 

END

 

 

我个人非常喜欢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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